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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 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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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看不见,好像做什么都要艰难点。

住了几天院的俞弃生不满地用勺子戳着皮蛋瘦肉粥,拧了一把身旁正在无声背着单词程玦:“我又看不见,又尝不出来,干嘛这么说我……”

程玦放下书本,抬手把俞弃生额前的碎发往后撩。头发长长了,几乎要搭在肩膀上 ,把眼睛都给遮住了……不用也不用担心头发遮挡视线。

“对不起,我不该那样说你。”程玦揉了揉他的头,把刚给他梳好的头发又给揉炸了,像是以前做家教时,引导着小朋友回答问题一般,轻声问道:“可以原谅我吗?”

躲开他的手,俞弃生舀了一口晾到了半凉的粥,往嘴里一塞,边嚼着边含糊不清道:“勉强原谅你。”

他的性格不稳重,也没有成年人历经社会的阅历,甚至也是乐于开一点小玩笑。可他总时不时摆出“大家长”的架子,或许因为他本身还是个孩子,这种刻意摆架子的行为,往往给人幼稚,又好笑。

就像小朋友穿着大人大了一圈的西装,皮鞋,却以为谁也看不出来。

不过俞弃生也确实到了可以考虑成家立业之事的年纪了……程玦把窗户关上,窗帘打开,窗户时定时打开透风的,程玦担心风把病床上那瘦削的身子吹折,便罢了。

医院的窗帘也是一股消毒水味,曾经母亲住院化疗时,程玦也闻过,但随着她精神逐渐崩溃,程玦便尽可能多地减少出现在她面前的频率,到最后,连陪护、复查、买药这些事,都要委托别人去做了。

他甚至不敢在母亲地床边坐一会,握起她满是针眼的手,轻轻抚摸。

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俞弃生的脸上,他仿佛也感受到了温暖,开心地笑了,伸手任凭阳光把他的手暖一暖……

不管怎么样,总算是出太阳了。

妈妈的病好了,俞弃生的病也好了,学校的课也在上。等上了大学了,工作了,赚钱了,或许回头想想,这个冬天不算什么。

程玦坐回到了俞弃生床边,等待着他把粥喝完。

若是眼睛没瞎,脸上没疤,应该会是很多女孩喜欢的类型吧。

毕竟俞弃生长得真的太好看了,鼻梁很挺,眼眶很深,带有点欧美白种人血统的感觉,他的瞳孔像是深渊,清澈而一望不见底。

“你的眼睛……天生的吗?”

俞弃生把碗底的最后一口粥喝完,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笑了一声:“那当然,”他凑地程玦面前,眨巴了两下眼睛,“怎么样,漂亮吧?很多人都这么说。”

因为眼盲,凑过来时没把控好距离,几乎是脸贴着脸,他清澈的眼睛就在程玦眼前不足厘米,瞳仁颜色淡淡的,满含笑意。

程玦头往后仰了仰,摸了摸脸颊,那处被刚凑过来的俞弃生轻轻呼出的气温暖过,竟就围绕着那处,程玦整张脸都红了。

“不是说这个。”程玦深吸一口气。

“那是什么?”

俞弃生歪着头,笑道,像是真的不知道程玦意指为何,随后又顺着脸颊上的疤,摸上眼角:“你说这个呀……其实我也不知道。

“或许家里真的有这方面的遗传病?我小的时候不听话,被我爸妈拿藤条抽,拿木棍抽,拿砖头砸,后来打着打着,我就看不见了。”

“身上的伤也是吗?”

俞弃生扶着下巴思考了一会,随后一脸不可置信:“什么……”

程玦没反应过来,又听得他说:“摸我脸还脱我衣服!”

程玦:“……”

“表面正人君子,背地里却趁我不注意扒我衣服看我身子!果然什么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青年都是骗人的,如此龌龊肮脏下流……”

俞弃生的嘴被一只大手堵住了。

“不想说就不说,”程玦松开了手,又把揉乱了的头发重新捋好,“我问了不好的问题,抱歉。”

俞弃生脸上仍带着笑容,嘴角却肉眼可见地平了下去,他打着点滴的那只手抬起,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发丝处带着一点余温,他感到到自己的神经末稍像是延伸到了发稍,仅仅是摸几下便让他的心瘥痒的。

“其实我没骗你,”俞弃生抽回手,“看的确不算是有父母,以前住在孤儿院,爸爸妈妈把我接回的家……后面的也是真的,我没达到他们的期望,他们才打的我……至于眼疾,我不知道。”

程玦什么也没问,只是默默地听着。

“明叔明婶,他们是很好的人,算是看着我长大的,”俞弃生说着说着,说到了昨夜的两位恩人身上。

夜深,车上,程玦抱着俞弃生坐在后座 ,明洪和方芝则是一个驾驶位,一个副驾驶位,一路上,四人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在临走时,方芝拉住了程玦的衣角——

“小同学……能不能,给阿姨留个电话?”

程玦没有犹?,把手机号写给了方芝,不住地对两人道谢。半晌,车窗缓缓上升,程玦托着俞弃生转声离去之时,明洪的声音便从那越来越小的缝隙中传来——

“神经病。”

不带一丝厌恶与愤怒,却仿佛在忍耐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表面维持着假象的平静。

不知道在骂谁。

“小时候,我记得方阿姨穿着一件漂亮的红裙子,牵着明叔的手,又跑又跳地朝我们家走过来——那时候我还看得见。”

“那时你几岁?”

“不到十岁吧,我看了很多书,也觉得自己见过很多东西,我把他们都刻在脑子里,现在……”俞弃生摸了摸眼睛,“也不算遗憾。”

话毕,病房里陷入一片寂静。

“大人应该打孩子吗?”程玦问。

“或许吧,但是……他们打我,是我的问题。”

“脸上的疤也是吗?”

“这个不是。”

俞弃生摸了摸脸上的疤,说道:“这个不是,这个……他们舍不得的,不会的。”

…………

春夏秋冬,无论是雨天还是烈日,落雪还是蝉鸣,狭小的院子永远都拴着一根锁链,链子不是很短,连接着里屋的桌角,延伸到外头。

农村人家养狗往往是拴在门外,靠近大门口处,狗能帮着看家,但要是碰上那不讲理的狗,棕色的,黑色的,白色的,都凶神恶煞,听见旁边一丝动静,必然吠得周边几户人家整夜整夜地睡不着。

“狗……不要……”小孩哽咽地哭着,还没到大人的腰高,便被面前的女人牵着往前走。

明朗用另一只手死死掰着女人紧攥着自己的手,无济于事,于是双腿一弯,直接坐在地上,任由女人拖着自己,等女人没力气了,放下他,弯下腰来。

“没有狗,”女人抹了抹程玦的眼睛,红红的眼眶中,不断地滴下眼泪,任凭她如何也抹不干净,“怎么会有狗呢?”

“就是……有。”

“那不是狗。”

“是狗。”

女人没办法,抱起明朗便往前走去。泥泞的小路弄脏了女人的鞋子,程玦的身上,衣服上,也都沾满了雨后湿烂的泥,挣扎着,这些泥便全然蹭到了女人身上。

“不要……!我要妈妈!放我下来!”

不顾明朗的哭泣,女人用手紧紧箍着他,打开了院子的那扇门。也是在开门后,女人再次看到了那根铁链,看到了铁链尽头拴着的人。

“怎么又不给他穿衣服?晦气死了!”女人皱了皱眉,踢了踢被铁链套上脖子,跪坐在地的那具小小的身体。

锁着的孩子被踢得向前一倾,趴到了地上,随即,便又是一脚踢来——是住在这个屋子的女人,皮肤黝黑,脸上身上满是煤块蹭上的痕迹,就连淌下的汗水,淌过皮肤上的煤,也变成了黑色,滑过眼,顺着皮梁骨,流到了黑皮肤女人嘴里。

这是片低矮的,在郊区偏远处的住房,一墙之隔遍是煤矿场——这里住的大多都是煤矿工人。

“大哥哥……”明朗伸出短小的手指,指着被拴着的那人说道,炎炎夏日,那人浑身的皮肤沾上了泥土,灰尘,煤渣,混着汗与血,就这么粘在了他的身上。

身上纵横交错的,满是血淋淋的伤痕。

牵着明朗手的那个女人,在地上不断地蹭着鞋底,又用那保养得白嫩的手小心抽出一张湿纸巾弯腰擦试着沾了点血的皮鞋鞋面:“真脏……”

黑皮肤女人笑了笑,冲着那被锁着的少年板了板了脸,又重重踹了一脚。

看着大哥哥重重倒地,背上腿上的皮肤直接接触地面,蹭得直流血,这一脚把程玦吓得不轻,直躲在那精致的女人身后哭,而后者只是摸了摸他的头:“看,小姨就说不是狗狗吧?不会咬你的。”

明朗还是哭。

“这是你王阿姨,不凶的,”女人笑了笑,“她不会骂你,不会打你,知道了吗?”

明朗哭着摇了摇头。

“那个哥哥被打是因为他不乖,王阿姨是不会打乖孩子的,你知道什么是乖孩子吗?”

明朗不敢动,眼泪也不敢流了。

女人见状开心地笑了,踢踏着她那双高贵的黑色小皮鞋,离开了这个肮脏之地。在她离开之时,身后的惨叫声与鞭打声顿时响了起来,随着惨叫声愈发强烈 ,鞭打声便更为响亮。

惨叫声并不属于程玦。

到最后,声音渐渐淡下去,周遭恢复宁静。

女人走过那片芦苇丛,想就着河边的水再次清洗一下触碰过那肮脏生物的皮鞋,未曾注意到,低矮的房子后,一双眼睛正注视着她。

那是两颗稚嫩的、幼小的瞳仁,转着,转着,好奇地盯着女人,直到女人离开,才迈开短小的腿,跑到芦苇丛跟前。

“陈亡,你又瞎跑!”

小女娃正要下水拨开那片芦苇,便被赶来的母亲一把抱起,带着浓重的口音,骂道:“再瞎跑,把你吊起来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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