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班的推销员不肯帮小明送信。
“不是,妹妹,什么意思?”青年见她来,这回连身都懒得起,照旧蹲在路口抽烟,“李华?让老师帮看作文呢?可不成。”
“你得先买课呀,买了我立马帮你送过去。”
小明很苦恼。
她真的没有那么多钱去上课,她还得付房租,还得吃饭,还想攒攒钱去考跑车证,把跑车拿回来呢。
“好吧,还是谢谢你。”小明垂头丧气地和青年打完招呼,只好回去了。
但她没打算放弃。
靠山村里头的老人们怎么说小明的呢?他们总说:小明是个厉害姑娘。
这个“厉害”法,可不在于小明多么淳朴勤劳,也不在于多么乖巧孝顺,不能说没有这些原因,但那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小明真想做成什么事,她就非得在哪儿杠上劲儿,还是乐呵呵地杠,没得出个二四五六绝不肯丢一旁去。
况且她还有些聪明劲——这就见仁见智了,但最后再看,虽说不一定是个什么好坏样式,事情总归是成了的。
别管是她的机灵成的事,还是顶头什么更庞大的存在看不过眼给她拨了拨弦,结果都是看在众人眼中的。
爷爷总念叨小明没个定性又忘性大,今天喜欢摸鱼明天又喜欢晒网的,管她管得严,不肯叫她多想事。但他更知道小明的“轴”,脑子里就那一根直挺挺、粗拉拉的脑筋,平日里的通常念头进不去,一旦进了那根脑筋的就落不下了。
养成这性子太正常了:常人皆有力不从心时,故而知权衡情绪得失,但若是想办的都办得成,事事皆有回应,那性情便难说了。
没人宠她,但世界已经把她宠坏了。
可被宠坏的小明也是个好姑娘,她的念头顶多到这一步:只要足够努力不放弃,那么就肯定能够成功。
小明在路上一直琢磨着应该怎么办,她脑子还是会转的,英语班老师这条路走不通,那总有别的办法吧?那么多要送信的人呢,总不会全是托人转交的。
这么琢磨着琢磨着,还真给她闪出点灵光。
好多年前,似乎见村里村长收过一封信,是他在外地打拼的儿子给他送的。当时村长念叨的什么?“也就是这里没有个邮筒”?
小明就想起来了,她有些懊恼。寄信是要把信放到邮筒里头的!也是因为这么多年压根没在生活中接触过寄信这回事,她把这给忘了。这下有了头绪,她就立刻兴冲冲地准备去找邮筒了。
巧的是,她刚转了一个路口的弯,真就在路边的树荫里瞧见了一只绿色的邮筒。邮筒磨损得厉害,漆皮掉得特别严重,周身布满灰尘和枯叶,在斑驳的树影下沉默伫立,如同一个疲惫的旅人。
小明喜出望外!
她立刻从自己随身带着的帆布包里取出自己认认真真对折好的信,高兴地从投信口塞了进去。她此刻完全没有想太多,浑然不觉,即便撇开这个邮筒是否还在使用暂且不论,信封上地址和邮戳也是寄信必不可少的东西。
小明只觉得自己做成了一件大事,欢欢喜喜地期待着笔友的回信。
-
一个小时过去了。
没有回音。
小明耐不住性子地跑到邮筒前,绕着它转了好几圈。她不知道该从哪里去拿李华的回信,邮筒也打不开,没有找到可以取信的地方。
如果她错过了李华的回信怎么办?
如果李华不想给她回信怎么办?或者李华可能根本没有看见她的信?
小明坐在邮筒旁的路边长椅上,看着城市匆匆的人流,第一次感到一丝丝陌生的孤独。这感觉转瞬即逝,她甚至没来得及细细体会一下就被已经抛到脑后去了。她很会自我安慰:“李华肯定会回信的!城里人写信都要时间的嘛,我写那封信也花了好久呢。”
但是,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信还是没来。
天空一片晴朗,甚至可以说是过分晴朗了。阳光肆意地透过树荫,在她、椅子和邮箱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城里的树就是这样的,路边总是有很多棵,它们成排一丝不苟地列队着,树干上齐整地涂了白漆,但树冠稀疏,实在挡不住几分夏日的热浪。
城里的夏天也比乡下的夏天要燥热许多,小明已经真切地体会到了。
她对着空气自言自语:“李华是城里人,肯定懂很多,说不定能告诉我哪里招工呢?”转念又想,李华收到信了吗?他会不会看不懂她写的字?他怎么送信过来呢?是托人转交,还是像她一样放进邮筒?那她需要自己去邮筒里拿吗?
她漫无边际地想着这些琐碎的问题,还因为担心自己写的字错误太多而忧虑了片刻。
然而,一切发生得比她想象的更早,也更简单。
就在她坐在公园长椅上发呆时,一阵寻常的风吹过,一个轻飘飘的信封就这样毫无征兆地落在她脚边。小明转头看过去的时候,一只白色的鸽子正扑棱着翅膀飞走,似乎是信使刚刚完成工作。
信封是极其正式、甚至有点过于“标准”的白色信封,上面没有邮票和地址,但收信人“小明”写得清清楚楚。
小明又惊又喜!李华真的回信了!
是信鸽送来的!
她立刻把信封捡起收好,连蹦带跳地回到住处。唯恐弄脏了信纸,还是特意用肥皂仔细洗了手擦干后,才小心翼翼地拆开。
信纸像是从某种标准练习册或打印纸上撕下来的,字迹是清晰但毫无个性的印刷体,透着一股机械般的规整感。
信的第一行映入眼帘:【亲爱的小明同学:】。小明屏住呼吸,脸上绽放出巨大而毫无保留的惊喜笑容。
【Thank you for your letter.I am Li Hua.
I’m very glad to(划掉)我很高兴收到你的信。你是第一个用中文给我写信的人。其他人都只用英文模板和我说话,内容千篇一律。】
这话颇为奇怪,但小明浑然未觉。她完全被信的内容和李华的反馈感动了,尤其是“唯一用中文写信”这一点,让她感到一丝隐隐的骄傲,刹那间觉得在偌大的城市里有了一个真正的朋友——而这个朋友,竟然也需要她。
信里的那串英文小明不认识,只觉得眼熟,似乎在那位老师课上见过。上面有些汉字小明也不认识,甚至她自己写出来的字也未必全对,但她突然生平第一次从心底涌起如此强烈的学习渴望,甚至超过了之前因不懂英语求职被拒的时候。
——这是写给她的信,这是跟她说的话,这张信纸上的每一个字她都想要认认真真接收到。
我不能辜负我的朋友,她在心底严肃地想。
而且,他叫她小明同学呀,真好。
小明没有上过学,但是她当下就决定,她也要叫他李华同学啦。她想,他们可以一起学习,她要把一分钱买手机的方法再回想清楚,好传授给他。
【听说你想学习英语,我希望我能帮上你的忙。这确实是个挑战,但请不要担心,学习语言可以从最简单的开始,工作也可以从最简单的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