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爱他,真的,很爱。
我谁都没问,第二天就给他回复,我说“现在答应还来得及吗”
他说“啊”
“来得及”
“那我现在是你女朋友了吗”
“你说是就是了呀”
“宝贝(皱眉)”
哦,原来你知道什么时候叫宝贝呀。
得到了之前拼命想得到的,结果发现就那样,依然是在过普通的一天,世界依旧车水马龙,并没有发生想象中的天崩地裂。
我不露痕迹地纠正他的称呼,以后都要叫宝贝,要改备注,要改聊天背景,要把我置顶,不能挂我电话,要常见面。
他说好。
第二天我们就去了西湖,他先来学校接我,刚见面两个人都有点拘谨,我一直想拉他的手,但没找到机会。
第一次牵手总不能是我主动吧!
后来想找第一次见面的椅子,结果发现西湖每个椅子都长得一样,最后只能找一个空余的。
他拉着我的手坐下,我大脑一片空白。
他的手很大很软很热,好想就这么一直牵着不放开。
好喜欢你。
真切地接触到他这个人,他温热的呼吸和体温,都在告诉我这不是想象,我就像得了皮肤饥渴症一样,有了第一次接触,无时无刻不想和他黏在一起。
爱人的手是温暖的。
我终于理解那些大街上不避讳陌生人的眼光做出亲密动作的情侣。
晚上他送我回学校,出地铁之后有一段阴暗小路,我们在不起眼的角落接吻,他用手护住我的后脑勺,不知道为什么,比起被温柔对待的高兴,这个动作让我感觉他好像很熟练。
我压下心中异样,默默告诉自己享受当下。
他的嘴很软,下巴上偶尔有没刮干净的胡渣,蹭地我痒痒的。
他很会亲,我经常因为腿软而挂在他身上,要他抱。
他似乎很乐意接受我的无赖,我们就这样搂搂抱抱地回学校。
他在宿舍楼下看到同样依依惜别的情侣,还笑别人呢,我们不也是一样腻歪。
说了很多声拜拜,两个人都舍不得走,最后还是让我先走。
他这样好可爱,他只看着我笑的时候,全世界好像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离别的时候真的很舍不得,但这才是第一天,我们还有很多时间。
来日方长,对吧。
然后就是热恋期,因为工作日上课和兼职,我们一般周末见面,不过等上完课快要考试的时候,我经常去找他。
坐地铁大概50分钟,每次去的时候都觉得时间漫长,回来觉得时间飞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