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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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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辰,你睁大眼睛看清楚!这是你女儿的伤情报告!全身新旧伤、陈旧性骨折、会阴撕裂伤,全是你造成的!她才十二岁,是你亲生女儿!你从她九岁就开始糟蹋她、伤害她,你配当父亲吗?你晚上睡得着觉吗?她那么小,那么怕,连哭都不敢哭,你怎么下得去手?!你今天就算不说,证据已经把你钉死了!你这种人,根本不配为人!”

王宇辰被吼得一怔,扭过头看向别处,满脸麻木,一言不发。

王佳欣被安置到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白宇给孩子做身体核查时,掀开校服,看到她后背上一道又一道狰狞的疤痕——反复抓挠、溃烂、结痂再抓烂,新伤叠着旧伤。

“后背这么多伤,什么时候开始抓的?”白宇声音沙哑。

女孩沉默了很久,久到让人觉得窒息,才用细若蚊蚋的声音吐出两个字:“九岁。”

白宇再也问不下去。他走出房间,靠在墙上,狠狠闭了闭眼。他想抽烟,手碰到烟盒,又猛地收了回来——一闭眼就是孩子空洞的眼神,压得他喘不过气。

王宇辰因□□罪、猥亵儿童罪、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王佳欣确诊重度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出庭作证。法官当庭播放了她的庭前陈述录像。录像里,女孩蜷缩在椅子上,声音小得几乎听不清,每说一个字都带着颤抖:“从九岁开始……妈妈上夜班的时候……他说这是爸爸疼我……我不敢说,他说敢说就打死我,就不要我了……”

旁听席上哭声此起彼伏。赵兰终于崩溃,捂着脸放声大哭,却自始至终不敢看向被告席上的丈夫。王宇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结案那天,凌霄去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王佳欣坐在窗边,握着铅笔,在纸上画画——一间小小的房子,旁边站着一个小人,没有画脸。

“这画的是谁呀?”凌霄蹲下身,语气温柔。

王佳欣低头看了看,轻声说:“以前的我。”

“佳欣,以前的都过去了。你现在安全了。以后再也没人能伤害你。”凌霄的声音发哽。

女孩没说话。她握着铅笔,在画纸的角落,一笔一划,用力写下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字——

活。

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落在她肩头的警徽上,泛着庄重的光。

这一次,警徽下的泪,为一个十二岁女孩三年的沉默而流,为她满身的伤痕与无尽的恐惧而流,为被血缘践踏的童真而流,也为所有藏在黑暗里、不被听见的受害孩童而流。

她用了整整三年,才敢写下一个“活”字。可她终究说了出来。只要活着,就有以后,就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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