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于执同居是毕业之后,于执较她早毕业一年,去年他们租下这间房子,在离市区不太远的地段,一个一百平的两室一厅。
通体大白的装修风格显得屋子空旷无比,特别是许荆未住进来之前,于执因为工作原因不常居家,基本只有晚上睡一夜的情缘,特别到夜里,坐在阳台,只点一盏小灯,微光如萤,抬头透过玻璃望见万家灯火,四下空旷,一个人一呆就是一年,只独他一份孤寂。他说这话时委屈巴巴的,许荆半信半疑,然后她拎包入住,发现房子干净透亮无比,白色本就提亮,但这种白到发光的程度一看就是有人精心打扫过一番,许荆就调侃他打扫卫生的时候还会不会觉得无聊寂寞。
虽然这房子是之前他毕业的时候两人一起去挑的,但是许荆从没在这过过夜。浣西大学校纪森严,工作日规定晚上九点半必须归宿,周末准十点;到了寒暑假许荆或去找包宿的小工赚下一年的学费,或申请寒暑假住校,她知道于执最讨厌寒暑假了,她要是寒暑假留校,于执就跟着留校;她要是打工兼职,于执也跟着,最糟糕的是她待在鹿北,于执根本没法看到许荆随时随地的情况,总是因为担心而无端陷入的杞人忧天。但许荆不觉得回鹿北是什么大事,沉淀几年,她看淡了很多东西,不乐意听的东西就左耳进右耳,至少不至于要到请求于执的地步,刻骨子里的传统,说什么也不肯毕业前同住,他们约会也是去外面几乎不呆在家里,隔了三四个月再来这,还是颇有新鲜感。
原本于执大展身手为女主人的到来接风洗尘,一桌子菜卖相也确实不错,四道菜,蔬菜绿油油地趴在碗里;清蒸鱼整条被划拉了几刀,鱼肉从刀口处往外翻卷,鲜嫩的汤汁贯穿每一丝肉;辣椒炒蛋外焦里嫩的,还有一些大蒜提味;排骨玉米汤是用砂锅煲制而成,一掀开盖来,带着香味的淳朴的水蒸气直往外冒,打在人的鼻腔上就已勾了魂去。
同样的四样菜,过了五年再品,许荆抱了期待的心情。
她夹了口蔬菜尝尝,嚼着嘴突然不动了,沉重地看向于执,于执问她味道怎么样?
“有点苦。”她直言不讳。
于执拿起筷子也尝了一口,果真如她所言般糟糕,“确实有点苦,可能是炒久了……你尝尝鱼呢?”他不死心,给她夹了好大一块鱼肉。
许荆不忍打击他的自信心,用筷子小心翼翼撕下一小片鱼肉,细嚼慢咽。
她不敢直视他直勾勾的大眼睛。
“好咸。”
于执紧随其后也跟着吃了块鱼,确是无法下口的黑暗料理。
两人饮了口水,于执不放弃给她碗里装排骨玉米汤,说要证明自己。
许荆本能的抗拒,连连摇头。
“真的,这次你信我。”他连喝了好几口,喝完将自己安全无恙的模样展示给她看,许荆心想来都来了,不至于死就行了。
甜纯的肉汤浸润舌苔,玉米和排骨发散的纯粹,许荆再舀一勺入口,确定没尝错。
“……这是你做的?”
于执撑着下巴,边皱眉边笑,“不相信我?”
许荆看着他,一眼辨别出他正撒谎的表情,她抿唇微笑,低头继续喝汤。
他往她碗中添些玉米和肉,叫她好吃多吃点。
幸好为了庆祝他们开始同居生活许荆来时订购了个二层蛋糕,蛋糕第一层底铺了绿色的奶油,再用不同的绿色、黄色、红色奶油雕刻了些花草,是一片昂扬葳蕤的草地,第二层搭了个巧克力房子,建筑周围是花圃。虽然于执厨艺惊人,但是这个蛋糕不失为能填饱肚子的美味。
切蛋糕之前,于执在巧克力的屋顶上插了根蜡烛,要她许愿。
他说,今天不止是我们同居的第一天,更是你有家的第一天,漂泊无依几十载,从未有一刻让你感到“家”是温暖的代名词,现在不一样了,你不必再诚惶诚恐。以后我努力赚钱买一个真正属于我们的房子,再也不会让你受苦了。
她亲了亲他的脸,说,你在哪我的家就在哪。
于执抱住她不放,笑着闹她,说没亲到嘴不算。
不言而喻,他这些年不常在家,即使闲下来会做几道菜来自给自足,但每次做无疑都很难吃,要么作料放不对,要么火候掌握的不够好,总得出点岔子。他的厨艺就是诈骗,目视鼻闻都能够称得上是佳肴天物,吃进嘴里那刻却感到过于信赖一个人的报应来了。在后来的相处中,于执坦白了那锅排骨玉米汤是外卖来的,起因是他煲汤时一时没看住火,不知怎搞的,锅裂开了,一锅汤水洋洋洒洒而尽。
许荆的厨艺比于执好很多,她没有任何厨艺的经历,但她学东西很快,跟着教程炒了两道菜后就知道何时放油放盐、放多少油盐。但她的厨艺非常普通,只算得上是平常家炒,跟饭店的大厨是没法比的,可于执独爱她做的饭菜,每次都能一口气吃好几碗,赞不绝口的让人以为她手艺是客观的好。
于执独立的时间比许荆早很多,他初高中就能完全照料自我的饮食起居了;许荆刚步入大学那会很多生活常识都是问他而知才使生活行进的有条不紊。可话说回来,于执上得厅堂却下不得厨房,可妙手弹琴却不可烹焖煮炸,这很冲突了,长这么大什么家务都会却不会做饭,就算是刚开始做的难吃,十几年的锻炼也该磨砺好了,原来,他小的时候个还没灶台高,等到大了又因为上学没时间做饭,就习惯了靠外卖度日。他只有给许荆打下手的份,有好几次他还想再试试,许荆就会马上制止,破坏厨房是小,要是还受伤了得多不值当。他教了她五年如何独立生活,现在许荆能照顾好自己了,也想着照顾对方。
除了第一次同居吃饭,还有第一次一起睡觉。
他从吃完晚饭就一直在收拾卧室,许荆早去看过了,卧室早被打理到无尘的程度,于执却还是时不时拿个鸡毛掸子时不时拿个拖把进出,她临洗澡时,看了一眼卧室,于执正在弄床单,他把床单的四角都压在床板下面,床面上平坦的没有半点折痕,她有点怀疑他是不是偷偷去学过保洁。
于执看到她站门口,拘谨地站起来,手挠着后脖颈。
“……我去洗澡了。”许荆同他讲道。
“啊……好。”他走近来,“你知道那个花洒怎么使用吗?”
“左热右冷。”
“那沐浴露和洗头水你知道在哪吗?”
“我又不是第一次来。”
“对哦,那……”
“你这么担心我,要不跟我一起洗?”她面不改色地说道,眼见着他瞳孔放大了一圈,脸颊登时红的不像话,整个人像热快到爆炸的体温计。
许荆伸手摸了摸他发烫的脸,她清楚于执纯情的很,四年里除了亲亲抱抱始终没有再多的表意,随便撩一下,就羞涩的不得了。
于执用脸贴她的手掌,手掌凉凉的敷在脸上很舒服,但他于心不忍它这么冰凉,“我知道了,你快去吧!”他把她推进浴室。
她看到浴室里摆着些七七八八的瓶瓶罐罐,有护发精油、护发素、宝宝霜、身体乳、洗头水、沐浴露……细致到让她经常感慨在照顾自己这方面她要学的东西还很多,他也常常提醒她用这些维护身体的东西,可她总是忘。在最中间的这瓶栀子花味的沐浴露许荆很是眼熟,她有一瓶一模一样的,是两年前的一次约会,许荆闻到他身上冒出股淡淡的栀子花香味,他就像颗移动的清鲜栀子花树,她以为他喷香水了,于执解释说他换了瓶沐浴露,他想让她身上有他的气味,所以改天许荆就收到了这瓶沐浴露的快递。
等一切打理好,许荆去吹头发,她边吹头发边从开着的卧室门中看到于执还在整理卫生,她哭笑不得,觉得卧室快被整秃皮了,锃光瓦亮到刺眼。
走进卧室时他在掸枕头,把枕头弄得圆鼓鼓的柔软。
“你很紧张吗?”
于执没说话,两只眼睛亮亮地盯着她,又带了小许的期待。
“又不是第一次一起睡觉了。”许荆一边梳头发一边淡淡地说。
于执僵在那里,五官凝滞,有种谎言被无情拆穿的窘迫感,他穿越回几年前的那些个夜晚,不禁加大音量道:“你、你你……你知道?你没睡着?!”
“嗯。”许荆觉得他的表情好玩,忍不住逗他。
实际上,她睡的很死,于执那些日子天天趁夜摸来,许荆可能是在第二晚或者第三晚才发现的,但那晚她读书读到很晚,刚躺下,就听到门栓响了,冷不丁,一双又大又暖和的手抚上腰肢,光凭气味,她就认出了身后的人是谁。
于执的胸腔紧紧贴着她的后脊,小腿扣在她的脚背,大腿抵大腿,整个人把她紧密包裹住。
后来,许荆掌握了时间规律,在他没来之前,换了一侧假寐躺着,这样就可以跟他面对面相眠。有时想抱住他了,就假装睡觉不老实,伸个手伸个脚。
至于为什么她推测发现于执那次他恐怕在此之前已经来过好几次了,只是许荆那几次是真的没醒——她敏锐地察觉到于执的动作非常轻车熟路,一看就不是第一次作案。
“你要抱我,怎么不光明正大的?”许荆的一袭长发披在肩膀,蓝色针织睡衣勾勒出她曲致的身形,肤色白无瑕,眼神静巧。
于执喉咙滚了滚,慌张地瞥了眼别处,又转眼直勾勾地看着眼前的美人,“那会才刚毕业,我怕你觉得越界,而且一方面是因为担心你,你当时的状态,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一秒我没见着你我就害怕。”
许荆的眼睛先是下垂,而后转上来看他,“我越过最大的界就是跟你谈早恋。”
于执咧嘴笑了,露出一口虎牙,搂过许荆的手,头埋在颈肩撒娇,他的头发挠着许荆颈肩发痒,许荆便欲拒还迎地推搡他。
于执挤着她的肩膀,侧抱圈住她,整个人像锁在许荆身上一样。
刚洗过澡,许荆身上有股栀子花沐浴露的味道,清香纯朴,于执往她身上钻,虽然他身上有同样的味儿,但似乎只有许荆散发的才最好闻。
他们躺到床上后,关上灯,世界陷入温柔的黑暗,循着窗外的夜光能看清头顶灯的轮廓。
许荆平躺着睡,她作息规律,到点就困,几乎没有失眠的时候,就连曾经抑.郁.症都只是让她更加嗜睡而已,所以很快进入了迷迷糊糊的状态。
这时,被子里进了股冷风,于执的头压着她的肩膀,全身圈过来,双手搂住她的腰部,见怀中之人没反抗,愈加大胆地缠绕她。
不知过了多久,于执的声音痒痒地磨在耳边,敲打意识,“……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不是抱着呢吗。”许荆翻身翻进他怀里,她困得睁不开眼睛,趁黑寻到他的脑袋,唇轻轻碰到了他的唇边。
于执在黑夜中眼睛睁的跟圆晃晃的灯盏似的,他见许荆闭着眼,眼睫毛细长,睡相安静,他撩开她围在脸边自然下垂的发丝,凭肌肉记忆摸到那颗眉上的芝麻痣。他凑近抱紧怀中的人,小腿越过许荆的肢体,和她的脚趾相互交缠,恨不得把自己敲进她的骨腔。
“……”
时间撵着脚步溜走。
“……于执,你有点重哦。”许荆说话声很小很轻,在他的脖颈那传来。
“听不见听不见。”
许荆没声,淡淡地沉在黑夜与他中。
“许荆,我睡不着。”
他的话落了个空,夜色沉静,怀中人已经先行进入了梦境。
于执的嘴角勾了勾,悄悄吻在她的脸蛋,悄悄吻在她的小痣上。
许荆在出版社文学板块工作,平时主要负责初审,刚开始,她在一个主编身后做了两个星期的印刷和整理文件的杂事,后来熟悉了业务就着手审稿了。她在网上看到一本名为《嘉年华》的书,讲的是安鲁斯王子在狂欢节纸醉金迷一夜喝到胃出血,经过检查被医生告知得了癌症,只剩最后一个月的时间,王子决定出门远行,最后让自己的灵魂归于大自然,他计划从北美洲的昂加瓦半岛徒步到拉布拉多半岛,终于伊斯特梅恩河。一路上他见过的雪比见到的所有的活物还多,大雪掩盖了一切,路上有两个孩子在扒地上的雪,露出黄绿色的草头,他们把草塞进嘴里咀嚼,王子得知他们是原始部落的孩童,但是该部落视王子的叔叔阿蒙顿为首领,阿蒙顿在国王选举中失利,一夜中销声匿迹,没人知道他的行踪。阿蒙顿对他们进行的奴隶统治,王子以一条腿的代价才得以逃生。
在原文中,许荆有一句印象深刻的话,来自在伊斯特梅恩河边的渔夫,从没一条鱼上过他的钩——“一个暮年老人,坐在河边,终年垂钓,落在身上的雪和终年的顽固不化。”
王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