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时虽然有夏淳在身后,但被绊倒之后他们倾斜着倒地,所以沈春和还是不可避免地受伤了。
身后的人一只手找支撑点,一只手托着她的上臂,小心地传递着力量。碰到地面的时候,沈春和从两个人的触碰中,感觉到将水泥地面和沙石都挡住的温暖而柔软的身体。
不知道他有没有淤青或碰伤,沈春和只能看见他白色运动服后背的灰尘。
她发现他同侧的手肘也受了伤,应该是石子划到的,于是马上叫住他,从杂物箱里找到了碘伏和棉签。医用棉签触碰到对方肌肤的那一瞬间,沈春和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等会儿比赛完,记得到医务室再看看。”她叮嘱他。
“你喜欢夏淳吗?”
沈春和不应该指望许闲情会看不出来,实际上她一早应该看出来。
但是,只要她不问,她就不会说。对自己承认喜欢某个人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何况是向他人承认?对第三方都不能够轻易表达的,对对怀抱同样之心的友人更难以启齿。
暗恋本来就是不可说的秘密,夏淳为这个秘密加了一道锁,许闲情又加了一道。
没关系,不仅要锁住,还要石沉大海。可是,明明她根本不想要做什么,为什么许闲情反倒要这样把事情揪出来。
不知所措的不只是沈春和。
许闲情心里对对方是会承认还是否认一点谱都没有,甚至也没想好要怎么接下她有可能的不同的回答。
朋友喜欢上自己明确表达过爱慕之意的人,她不觉得无足轻重,但也根本不知道应该表现出什么反应,该哭该笑,该说无所谓,还是该气愤。
既然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为什么要问出来呢?
许闲情根本就没有留意到夏淳手上的伤,就像相机失焦了一样。
原本担心着夏淳,却在发现沈春和受伤的时候完全转移了焦点,那种矛盾再次产生——就像魏紫还在的时候。
她总是找不到对待朋友和喜欢的人之间的平衡点,她觉得两方的爱应该是平等的。有时候她一直在想夏淳的事,会觉得对不起身边陪她出门的魏紫;有时候夏淳邀请她周末去体育馆,她却不能够对魏紫失约。
她发现,自己的妈妈以及妈妈的好友们,并不会像年少的她们一样,总是三五成群相约去哪儿都好,或者一起睡觉一直聊到深夜,也不会共同参加什么活动、长时间的旅行,因为妈妈们的重心永远是家庭。
往更年轻的群体追溯,一旦两个人成为情侣,他们就跟其他人分隔开来,有自己的小宇宙,彼此讨论得更多的已经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随着结婚、生孩子,之前的友谊无可避免也变淡。
谈恋爱和结婚生育会让一个人逐渐忽视从前的朋友吗?如果一对好朋友都有这样的经历和改变,那么他们从交往时埋下的羁绊就在此时停止生长,变成深藏在地下的陈酒,等到彼此年老时再挖出来敬对方一杯,或者从此忘记。
她不懂得这个重新出现的问题的答案,就选择问了另一个问题。
至少她知道答案。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沈春和抬起头,许闲情静静盯着她,微微上扬的眼角显得那么乖巧,真切地想要一个答案。
在那么多个瞬间,经历那么多的事件里,究竟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个问题她也问了自己很多遍,如果连她都搞不懂,她要怎么让夏淳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感情。
“高一开学,九月一号,第一次见面,”很短很短的一刻,并不足以喜欢一个人,但足以让人开始留意,“到你说要和我做朋友,在此期间。”
沈春和想起那杯温热的红糖水,还有那盒曲奇饼。
“你就不该跟我这么要好的,太有负罪感了。”她叹口气,偏过头去,懊恼地双手捂着脸。
许闲情静静看着她,把自己的手盖在她的手上。
她还是没有憋住眼泪。
喜欢和不喜欢都不是像吃饭喝水那样可以控制的、随时停下的事。
喜欢上一个人可能是个意识不到的过程,从感受到一丝不同的第一个瞬间,就开始不断留意,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巧合,都加重最初的悸动。
喜欢是一个太模糊的词语,作为感情也是,作为过程也是,作为状态也是。
等到沈春和没有再流眼泪了,许闲情也稍微放下了心。
“你要是喜欢程约就好了。”
“好啦!”莫名其妙的转折。
谁不希望结局皆大欢喜呢——每个人都欢喜。
这时候外面传来了对话声,随后是轻轻敲门框的声音。
“嗨,我可以进去吗?”
“没事了哦。”许闲情回答。
夏淳撩起半边门帘,阳光想要倾泻而入,却被他的身体挡住,像被石块阻挡的流水,包围着石块再聚集向前。而夏淳靠在门框上,立在光中。
沈春和想起高一的开学典礼,那个重复多遍的梦。她梦见夏淳,梦见图书馆窗外的日光,梦见光柱中飘扬的尘埃,梦见对方眼里的自己。
“没事就好啦。”夏淳笑着说。
刚比赛完就跑来,他的呼吸还没有平稳,脏了的上衣被汗水浸湿,声音透过阳光传来比往常还要好听。
从前没有发现,发现后她又不愿承认的事是——从高一开学典礼开始,“喜欢”这个过程的开关,就被打开了。
* * *
那天的篮球赛结束后,沈春和因为没有跟上许闲情和夏淳而气鼓鼓地走了,但程约不一会儿还是跟上来了。
六点半,夜将至未至的时分,他们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沈春和没有骑车,原本以为会下雨,结果没有,反而吹着她喜爱的习习晚风。他们俩时而并肩时而一前一后,轻拍篮球互相抛给对方。
“你干嘛老跟着我。”沈春和把球丢出去。
“明知故问。”程约将球放在手上转了一圈,又抛回去。
“影响学习。”沈春和按小学学过的那样拍拍球,然后扔给对方。
程约做了一个做作的胯下运球,而后将球拿在手上,没有再传出去。
“人家防早恋影响学习,防的一是黏黏腻腻不思进取,二是思念成疾心有郁结,三是暧昧不明荒废学业,咱们俩多么光明正大的同窗之谊,何其纯洁的革命伙伴关系啊!”
“是因为我不喜欢你,所以你说那是同窗之谊。”
“我知道,你是一个乖学生,想要好好读书,那你不喜欢我也挺好的啊。”
我从来没有被认为过是不务正业的、不合格的学生,我讨厌被认为是不务正业、不合格的学生。我努力做一个懂事的孩子,所以最讨厌被训斥不懂事。
“你说得对,我是一个乖学生,我认真学习,上课不开小差,为未来和前途考虑,”除了跟你和许闲情之外,也没有和谁说过这些事,“可是,你明知道是这样,为什么还要跟我说你喜欢我呢?”
“因为我很自私啊。我不想自己可怜兮兮地将它守成一个秘密,只有自己会回忆,到头来只是感动自己。但我不是为了让你烦恼,我只是希望你知道,你是一个多好的人。有的人并不知道,但我希望你能知道、能亲耳听到过,自己也是别人十七岁时的向往。”
那样动人的话,路灯都跟着亮起来。
斟酌了一会儿,沈春和开口:“这件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发生在小说里好像就可以很自然,可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并不是。我不觉得这时候我喜欢一个人会是对的。”
“你傻啊!”程约突然大声说,“你是上个世纪的老学究吗,我初中思想品德老师都说过,早恋是正常的心理现象。要是有人说你喜欢上别人是错的,你应该先给他一手刀然后再带他回二中听我老师上那节课。”
“但事实上,这种年轻的喜欢,并不能给对方未来。”
“如果十六岁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没有未来,那么二十六岁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未来就会自然而然产生吗?未来这种东西,不是靠承诺,是两个人共同相信和创造的。”
况且,是你让我再去期盼“未来”这种东西。
这个世界并没有过任何改变,程约很明白。他要上学、要去医院,一个月不能请太多的假,不然不会推迟的考试就会不及格。这个世界连你想念一个死去的人的时间都不给。
但他想要停下来等一等,或许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人只是迷路了。
他想问一问魏紫,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是快乐却没头没脑的平凡日子吗?是被人记住、赞赏的形象和过往吗?是从未经历过的对美好的期望和渴求吗?是努力走到半路却夭折的梦想吗?
他规划好的未来里没有失去好友这一条,可它还是真切地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意外令他发现,人生本来就是会出错的,是无法规划、也不值得循规蹈矩的。
如果问爱是什么,不求回报、让人成长、会更坚强、铠甲下的软肋,这些都是。但对于我,最特别的是,它让我觉得人生有意义,令我重新捡起散落满地的曾经,把它们和现在相连接;让我有再一次规划未来的冲动,心甘情愿地循规蹈矩,被无时无刻不出差错的生活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