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帝在石頭,任讓在帝前戮侍中鐘雅、右衛將軍劉超。帝泣曰:“還我侍中!”讓不奉詔,遂斬超、雅。事平之後,陶公與讓有舊,欲宥之。許柳兒思妣者至佳,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則不得不為陶全讓,於是欲並宥之。事奏,帝曰:“讓是殺我侍中者,不可宥!”諸公以少主不可違,並斬二人。
魏武嘗過曹娥碑下,楊脩從,碑背上見題作“黃絹幼婦,外孫虀臼”八字。魏武謂脩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裏,魏武乃曰:“吾已得。”令脩別記所知。脩曰:“黃絹,色絲也,於字為絕。幼婦,少女也,於字為妙。外孫,女子也,於字為好。虀臼,受辛也,於字為辭。所謂‘絕妙好辭’也。”魏武亦記之,與脩同,乃嘆曰:“我才不及卿,乃覺三十裏。”
梅頤嘗有惠於陶公。後為豫章太守,有事,王丞相遣收之。侃曰:“天子富於春秋,萬機自諸侯出,王公既得錄,陶公何為不可放?”乃遣人於江口奪之。頤見陶公,拜,陶公止之。頤曰:“梅仲真膝,明日豈可復屈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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