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曰:“敢问儒行。”孔子对曰:“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仆未可终也。”
簡文雲:“淵源語不超詣簡至;然經綸思尋處,故有局陳。”
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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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王脩齡嘗在東山甚貧乏。陶胡奴為烏程令,送壹船米遺之,卻不肯取。直答語“王脩齡若饑,自當就謝仁祖索食,不須陶胡奴米。”
毛伯成既負其才氣,常稱:“寧為蘭摧玉折,不作蕭敷艾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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