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王丞相過江,自說昔在洛水邊,數與裴成公、阮千裏諸賢共談道。羊曼曰:“人久以此許卿,何須復爾?”王曰:“亦不言我須此,但欲爾時不可得耳!”
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相关:配角也要生存、战死后我成了女装大佬[星际]、深知身在情长在(短篇)、窈窕淑女,女子好逑、DH波特!你系错我领带了!!、无境之欢、橙子到底疯了吗?、冤孽书、《今日份心动、落魄千金美食发家日常
王丞相有幸妾姓雷,頗預政事納貨。蔡公謂之“雷尚書”。
王丞相作女伎,施設床席。蔡公先在坐,不說而去,王亦不留。
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夫人自称于天子,曰老妇;自称于诸侯,曰寡小君;自称于其君,曰小童。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子于父母则自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