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武元夏目裴、王曰:“戎尚約,楷清通。”
…相关:当超英崽崽死在未来、穿成身无分文的路人甲、玫瑰一片、别无其他、九州第一修仙系[灵气复苏]、五号楼的1号仓库、替身受他黑化了、归来真少爷是大佬朱砂痣、要是早点就好了、重生之我成了狗血文的女主
为长子杖,则其子不以杖即位。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颡。母在,不稽颡。稽颡者,其赠也拜。违诸侯之大夫,不反服。
是月也,不可以称兵,称兵必天殃。兵戎不起,不可从我始。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