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場裡有一瞬間的靜。那靜不是尊重,是一種「你要挑字」的警戒。
尼爾森把憲法翻開,逐字念出來,念得很慢,慢到每個單字都像落在木桌上:「第三條完整文字是——『皇帝或女皇是國家的君主,擁有最頂級的統治權,依照憲法的規定行使統治權。』」
他抬眼,看向佩雷斯:「重點不是『最頂級』。重點是——『依照憲法的規定』。」
佩雷斯的嘴角抽了一下,像想插話。尼爾森沒有讓他插進來,直接翻到第二條:「第二條——『皇位為世襲,依照《皇室法》的規定所傳承。』」
尼爾森把「皇室法」三個單字咬得特別清楚:「這表示什麼?表示皇位的傳承,本身就在法律框架之內。法律不是君主的心情,法律是制度。」
他再翻,翻到第八條,指腹停在那一行字上:「第八條——『君主為了保持社會安全或避免災難,因緊急的必要,在立法院閉會的時候,可以下達代替法律的聖旨。這些聖旨,應於下次會期在立法院提出。如果被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應公布該聖旨此後失效。』」
他抬頭,語氣仍平,平得像在問一個已經寫在紙上的答案:「佩雷斯議員也漏掉了後半句。立法院有否決權。否決後,聖旨失效。這不是『幫忙』,這是制衡。」
議場裡開始有人躁動。有人想喊「褻瀆君主」,卻又被這段條文卡住——因為條文本身就在那裡,寫得端端正正,誰也沒辦法說它不敬。
尼爾森接著翻到第九條:「第九條——『君主為了執行法律,或者是為了保持公共秩序以及提升國民的幸福,下達必要的聖旨。但不允許用聖旨變更法律。』」
他把憲法闔上,聲音終於帶出一點壓抑的力道:「所以,行政君主論不是貶低君主。行政君主論的核心是——君主是國家行政體系中的最高領導人,但權力不是無限大,而是受到憲法與制度限制。」
他停一下,像把最容易被誤解的句子先釘牢:「君主的尊嚴,不建立在『不受限制』。尊嚴建立在『守法』。」
佩雷斯冷笑一聲,像要用笑把「守法」變成小題大作:「你把君主當成院長?當成公務員?」
尼爾森沒有回敬。他反而用更乾的方式把荒謬端出來:「我只提出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君主會駕崩。」
議場一瞬間像被這個單字刺到。有人皺眉,像覺得不吉利;有人不自覺往國徽看,像怕那上面的符號聽見。
尼爾森繼續:「但國家不會因為君主駕崩而滅亡。國家會延續。法律會延續。行政會延續。軍隊會延續。」
他看向佩雷斯,語氣仍是平的,卻像把刀背敲在骨頭上:「主權君主論如果主張『君主與國家是一體』,那不就等於——君主駕崩等同於國家滅亡?這不是忠誠,這是把國家綁在一個人的生死上。荒謬。」
佩雷斯的臉色變了。他張口想反駁,卻發現自己若承認「國家會延續」,就等於承認「國家不等於君主」;若堅持「國家等於君主」,就得吞下那句「駕崩等同滅亡」的笑話。
他停了幾秒,最後只能把辯論拉回符號,像用信仰替邏輯止血:「你們都忘了!大乾國女皇陛下是萬古一脈——肉身成神!把女皇陛下降格成國家行政體系的一部分,就是侵犯女皇的威嚴!」
他說到「肉身成神」時,聲音反而更尖,像那單字本來該是光,卻被他喊成了盾牌。
尼爾森沒有再追。他只是看著佩雷斯,眼神很淡——淡得像已經知道:當一個人開始用「神」來收尾,代表他已經沒有條文可以站。
議事槌落下。「咚」一聲,像把辯論硬生生截斷。
畫面切到人行街道。
午後的光有點白,街邊店家的招牌反光刺眼。人群穿梭,腳步聲雜,笑聲雜,像這座城市還在努力維持「和平日常」的假象。
尼爾森走在街上,外套沒有扣,領口被風掀起一角。他手上還拿著那本憲法,封面被握得有點皺,像剛才在議場裡說出口的字,還沒從掌心散掉。
一輛警車停在路邊。車門打開的聲音很乾脆,乾脆得像早就決定。
兩名警察走過來,制服整齊,皮帶上的金屬扣件叮一聲輕響。為首的警察出示證件,語氣禮貌得像在辦理一般例行公事:「尼爾森議員,請你配合我們調查。」
尼爾森皺眉:「調查什麼?」
警察的視線沒有飄開,像背條文:「涉嫌煽動冒犯皇室的言論,擾亂國體秩序。」
尼爾森的嘴角動了一下,像想笑,卻笑不出來。他低頭看了看手上的憲法,指腹在封面上摩了一下,像在確認:他剛才引述的是這本書,不是自己的夢。
「我引的是憲法。」他說。
警察沒有回答「對或不對」。他只往旁邊讓半步,示意上車。那個半步很小,小得像制度往權力退讓時,永遠只退半步——但半步就足夠把人推進鐵門裡。
尼爾森被帶走。人群有人回頭看,有人裝作沒看見。街上的風很輕,吹過他的領口,像一口來不及說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