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晃动的车厢内,相对而坐的二人,一个还带着微醺的迷蒙,另一个当胸抱剑,眼神如电,完全不见了平日的温和。
许久,胤王才讷讷开口:“无忧表弟,你到底凭什么这么说?本王会杀人?还是杀死一个得宠的美娇娘?这种暴殄天物的事打死也不能做啊!你真是冤枉死我了,我比那……六月飞雪的窦娘子还冤!”
“若真是美娇娘,那你确实不会,可若是一个间客,即便是西施再世,你也不会手软吧?”李无忧淡声道。
胤王彻底懵了,梗着脖子道:“怎么又冒出来一个间客?你是说,我……我那个舞姬是别人派来在王府卧底的?”
李无忧扫他一眼:“你不知道?”
“我知道个黄花菜啊我!我除了知道她胸大、腰细、腿长,我还知道个鸟窝啊!”胤王简直要发狂,他如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来来回回转圈,口中念念有词,“她是间客,那我……不对,我也没什么秘密啊,除了一个藏宝室,别的也没了啊!难不成她是来探探我行不行,那她肯定要失望了,本王可太行了!或者,她是看上我府上的侍卫.......”
李无忧神色淡淡地看着他,始终一言不发。
说累了,胤王也终于找回了脑子,扑到李无忧身上,道:“表弟,你快和我说说,你怎么知道她是间客?”
李无忧定定地看着他,慢慢道:“三点,第一,她右手拇指和食指磨损严重,还留有练剑留下的老茧,虽然刻意刮除过,还是有痕迹。”
胤王道:“哎呀,这个我也发现了,美人说了,那是她小时候砍柴磨出来的。”
李无忧没理会他,继续道:“她胸前有一株石榴花纹身。”
胤王想了想,道:“那段时间京城流行纹身美容,美人喜欢,就去纹了一株石榴花,有何不可?”
“她身上的纹身手法和涂料不是来自京城,而是西域,目的是遮掩疤痕。”
“什么疤痕?”
“刀疤。”
胤王狐疑道:“你确定?我也看到了呀,我还舔了呢,也没看到什么刀疤啊。”
李无忧无语:“信不信随你。”
“好吧,那第三点呢?”
“习惯。”李无忧道,“我出刀的瞬间,她本能的躲避动作不会作假,我判断她会武功,而且不低。”
李无忧看着胤王:“一个会武功,手上有长期练剑留下的茧子,身上有陈旧刀伤且刻意用西域纹身手法隐藏的女子,却扮作舞姬进入王府,我只能想到间客这一种可能。”
“所以你当时真的想杀了她?”
李无忧摇摇头:“我想看看她要做什么,可后来我去王府打探的时候,发现她已经离开了,几日后又在乱葬岗发现了她的尸体。”
胤王恍然大悟:“所以你猜是我发现了美人的身份,这才把她给咔嚓了?”
李无忧没有回答,但沉默已经摆明了答案。
胤王仰天长叹:“我段戌对天发誓,我真没有杀她,我杀她干嘛呀,不就是个间客吗?我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犯得着吗!”
“万一她是要刺杀你呢?”
胤王哈哈大笑:“表弟啊,她要是真想杀我,我只怕有九条命都被她拿走了!你信我,就算她真是间客,目标也绝不会是我的命!”
“你对此事真不知情?”李无忧最后问道。
胤王伸出右手,道:“我对天发誓,如果我真的杀了她,就让我……就让我一辈子都不能碰美人!”
李无忧眼皮一跳,抱着愚夫的手微微收紧。
难道,真是自己想多了?
胤王……凌王……他的视线从面前的人脸上掠过,终于缓缓吁了口气:“罢了,陈年旧事,我也是习惯使然,面对命案,总想弄清楚。”
话音刚落,马车就停在了胤王府正门口。
让李无忧没想到的是,居然是王妃亲自在门口迎接,他快一步下马车,把晃晃悠悠的胤王扶下来,行礼道:“王妃安好。”
暮色四合,王府门口的灯笼发着昏黄的光。
都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丽,可眼前的女子即便妆容精致、衣饰华贵,可那张寡淡的脸实在和“美人”两个字不沾边。
任职大理寺之后,李无忧就鲜少在京中走动,也只在胤王大婚当日远远看过一眼这位王妃,今日细瞧,心下不免诧异:京中谁不知道胤王是出了名的好色,可却娶了一位姿色平平的正妻,而且,这位妻子貌似只是一州刺史之女,无论从出身还是长相,实在都算不得出挑。
李无忧想起胤王一直挂在嘴边的凌王——这位三皇子和自己同岁,两年前成婚,迎娶的是左仆射张大人嫡女,据说才貌双全,是京中一等一的世家女。
李无忧看着被丫鬟扶着不住干呕的胤王,心下一阵感慨:当今皇帝仅有的两个皇子,待遇却是天差地别。可又一想这两位的行事作风,李无忧也能理解自己的舅舅了——
胤王就是行走的纨绔典范:吃喝嫖赌样样都行,除了没有杀人放火,该做的混账事几乎让他做了个遍。什么兄友弟恭,不存在!如果凌王真出了事,只怕皇帝第一个就要把胤王绑了,丢给宗人府!
此人唯一可表的一点,大概就是对自己的父皇还算恭顺,只是撒泼打滚也没少发生,惹得皇帝烦不胜烦,却又苦于自己子嗣单薄,不能一棍子把他敲死!
反观三皇子凌王,简直就是胤王的反面:私德好,学问好,有头脑,是百姓口中的好皇子、皇帝心中的好儿子。
看着骂骂咧咧的胤王和一旁唯唯诺诺的王妃,李无忧默默叹口气,悄然离开。
回到公主府,郑旭正在院子里练剑,看到李无忧回来,他长剑一收,气闷道:“一无所获。”
李无忧给自己倒了杯茶,又推过去一杯给郑旭,道:“我倒是有点收获,要不要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