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霁禾盯着那根皮筋,愣了很久,眼眶里的热气越来越重。岁月好像在这一刻倒转了,当初那个匆匆忙忙、连头发都没吹干的自己,和现在站在路灯下、被他认真告白的自己,隔着时光遥遥相望。那根曾经短暂圈在他手腕上的皮筋,如今不再是偶然的 “寄存”,而是以 “想和你在一起” 的名义,稳稳地待在那里。
这巧合太巧了,巧得像一场预谋已久的约定。
李岁屿好像察觉到她的目光,抬手碰了碰手腕上的皮筋,语气带了点不好意思:“其实这根皮筋我一直没丢,上次搬家收拾东西,翻出来的时候还想,要是以后有机会,就用它……” 他顿了顿,看向林霁禾,眼神亮得像藏了星星,“就用它,跟你说我喜欢你。”
林霁禾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不是难过,是太开心,开心到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吸了吸鼻子,想抬手擦眼泪,却被李岁屿先一步握住了手。他的手还是暖暖的,指尖带着点薄茧,轻轻包裹着她的手,像在呵护什么珍宝。
“所以,林霁禾,” 李岁屿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认真,“你愿意让我继续追你吗?不是朋友,是想当你男朋友的那种追。”
林霁禾看着他,眼泪还挂在脸上,却忍不住笑了。她点了点头,声音有点哽咽,却很清晰:“我愿意。”
风从街边吹过,带着夏夜的凉意,却吹不散两人之间的暖意。李岁屿看着她带泪的笑脸,忍不住抬手帮她擦了擦眼泪,指尖碰到她脸颊的时候,两个人都愣了一下,然后不约而同地红了脸。
他牵着她的手,慢慢往学校走。这次林霁禾没有再甩开,反而轻轻回握了他的手。手腕上的皮筋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像一个小小的印记,刻着他们从南巷街开始的时光,也连着往后无数个想要一起走的日子。
林霁禾偷偷看了眼李岁屿的侧脸,心里悄悄想:原来喜欢一个人,并且被这个人喜欢着,是这么让人安心的事情。那些曾经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梦,好像在这一刻,都有了甜甜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