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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在别人床上被吃干抹净(咦?(王爷美攻X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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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生惯养游手好闲独情爱一事专注一人嘴凶心软王爷美攻X清正平和随性自由看得开只接受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乐师壮受

含,不知情揣球跑

【以下正文】

1

连徵眨了眨眼睛,一时有些懵了。

床帐是陌生的,被褥是陌生的,房间是陌生的——

总之,除了连徵自己,其余入眼的一切,连徵都没见过。

连徵想掐一下自己,可才动了一下,一种难言的酸麻就从筋骨深处溢了出来。

……?

连徵皱紧眉头,硬是把酸痛的胳膊抬了起来,目光从小臂看到大臂,星星点点遍布内外的是斑驳青紫的瘀痕、嫣红的咬痕和暗红色的椭圆斑点,映在蜜色的皮肤上,显得又脏又刺眼。

这是什么东西……

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连徵忍着某处异样的钝痛撑坐起身,锦被滑落,登时露出了身上散布着的更多暧昧痕迹。

尤其是胸脯,青青紫紫几乎连绵成片,还隐隐能看出五指和手掌的形状——这里原本就已经宽硕的很可观了,这会儿竟肿得几乎又大了一圈。

就算什么都记不清了,连徵也能看出昨晚的战况到底有多么激烈。

他自己的指甲里也残留着类似搅了血的皮肉的东西,大概……可能……代表了某些自己在对方身上留下的杰作。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地方感觉尤其奇怪。

连徵覆住自己的小腹,轻缓地揉了两下。

那里自内而外都感觉额外酸胀,像个被死命塞满了又掏空了的皮袋子,被充扩了的多余部分一时半会儿还很难复原,结果在皮袋表面留下了一大片带着褶皱的软塌塌的难看凸起。

连徵这么坐着也不舒服,更不想在这个陌生的床上继续躺下去,便干脆拖着酸软的身体下地,但刚刚站起了一点,一股异样的潮意就蓦地涌了出来。

连徵的脸色已变得极差,他缓了缓心情,鼓足勇气,低头看了一眼。

一抹温热的半透明液体正将将滑下自己的膝盖。

……混蛋!

一贯心宁气定、清正平和的连徵终于没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粗口。

2

迅速拾掇干净,不顾老鸨劝阻、赶在包下这个房间的贵客回来之前,连徵逃也似地离开了花楼。

对,花楼。

至于为何向来洁身自好的连徵会进这种风月之地,这一点连徵还记得。

连徵是一个乐师,准确的说,是一个年纪不小、外形壮硕、弹了一手好琴、原本有稳定的工作、却因为不似乐师的外貌叫客人嘲弄/让主人丢了面子而被迫失业的,临聘乐师。

会在花楼,也是实在无处可去,只得来此给伎子伶人们弹琴伴乐,按日结薪,挣些吃饭钱罢了。

按理,连徵演奏的时候都是坐在台后,大半身子都是被帘帐遮掩着的,台前的人能看见的只有台面上光鲜亮丽的舞姬们。

可作夜不知哪里出了差错,连徵不仅叫人看见了,还被人带进房间,做了一个伎子才会做的事——被客人吃了个干净。

那可是,他的,第一次……!!

连徵想起来就忍不住生气,一时气得心口都有些麻木,只得缓下步子深呼吸,勉强稳住了心情。

罢了,在那事里连徵也不是没得趣,就当是与人看对眼了所以和对方风流一夜了吧。

虽然细节记不清,但隐隐约约的感觉还是在的,至少就连徵记得的那些,其中并没有什么能称之为痛苦或不甘的情绪。

而且,他可没收钱。

他可不是那种拿自个儿身体换钱的人,他是靠自己的本事吃饭的。

想着,连徵下意识摸了下胸前,又顿住了——

依着习惯,那里应该有一根斜绑的布带子,拴着连徵背在背后的琴。

但是,没有。

没有布带,没有琴……

连徵铁青着脸僵在了原地。

他的琴,他吃饭的家伙什儿,他祖传的宝贝!

还在花楼。

3

连徵左思右想、挣扎了半天,还是颓唐转身,重新往花楼的方向走去。

刚刚老鸨说那位“贵客”一早就出门办事去了,应该……不会那么快回来吧……

瞥了眼已渐渐滑向正午的日头,连徵不由咽了口唾沫,暗暗祈祷了几句。

结果比连徵能想象的最糟糕的情形更糟。

那客人的确不在,可他的琴也不在——

连徵的琴被那位贵客带走了。

“说是拿来抵您昨夜在店里同他风流花销的银子呢。”老鸨捂嘴笑说。

连徵:……

4

按照老鸨的指点,连徵寻到了贵客的住所——逸王府。

连徵躲在街角,神情复杂地看着门口。

连徵对“王府”并不陌生,他的上一个“金饭碗”就在皇帝的兄长睿王的府邸。作为王爷出资养在自家府里的乐班的一份子,连徵对这帮王孙贵胄府邸的常见布置和习惯都一清二楚。

连徵对“逸王”也不陌生,皇帝同父同母最小的弟弟,最纵惯的小王爷,满京城横着走的大爷。

最关键的是,半年多前去睿王府做客、一句话就砸了连徵金饭碗的,就是这个家伙。

连徵彼时甚至连这人的面都没照见,还是被辞退的通知摔到他脸上时他才知道,自己天生天长的模样不知怎么就碍着了这位大爷的眼。

彼日都厌恶到让他失业了,那昨夜……又该怎么解释?

或许那位贵客只是住在王府,未必就是逸王本人?

连徵皱紧眉头仔细回想,老鸨的确从头到尾都没明说过那人就是逸王。

而且逸王一个游手好闲的闲散王爷,他能有什么要事非得一早起床去办?

唔……这就麻烦了……

连徵深深叹了口气。

直接敲门要琴恐怕不是办法。他得先搞清楚究竟是谁拿了他的琴。

这时,一个仆从打扮的人从王府后街的小巷里钻了出来,转而朝街市去了。

连徵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5

“你想来王府做工?”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堵在后门,皱紧眉头上下打量连徵,“你什么来历?家里几口人?户籍在什么地方?”

连徵家虽然不富裕,但祖上三代都实打实是清清白白的。连徵的父母都是佃农,却有个出家做道士的大伯。大伯弹得一手好琴,偶尔回乡探亲,弹了几曲,见小连徵喜欢,还颇有天赋,便把他带到身边教养,竟真养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琴师,还被观主推荐到了京城里做事。

家世查清楚了,又看中了他的身形,管事这才松口,和连徵签了半年的契约,差使他在府里打杂。

6

打杂的工作可比弹琴累多了。

在王府里做了旬余,连徵抹地抹得手上起泡、腰酸背痛,本就酸麻的筋骨一直没得到休养,腹内的酸胀渐渐恶化得更甚,偶尔累得狠了,还隐约会有些钝痛。

那是内里的某处在痛,一开始只是偶尔,连徵没放在心上,想着再过一段就好了。

但又过了十来天,隐痛的次数不减反增,连疼痛本身也渐渐变得更鲜明起来。

连徵不得不找到管事告假,还想预支一些银子,去医馆看看大夫。

管事倒没难为他,嘴上说的不好听,不过到底应了他的请求,掏钱的时候还多给了他一点。

连徵在医馆呆了大半日,坐堂大夫挨个看了一圈,没一个看出他究竟得了什么病的,每个大夫都面露疑惑为难之色,慎重地来回把了好几次脉,最后摇头说不知。

不会是什么绝症吧……

连徵抱着大夫给他开的舒缓阵痛的药包往回走时,脑子里止不住地往糟糕的地方想。

如果真是这样……

他更要尽快把自己的琴拿回来了。

7

“还没人来吗?”逸王,姜亦,有些不死心地又确认了一遍。

王府管家肯定地点头:“没有,这些天老仆每日去问,确实不曾有人前来叩问有关那把琴的事。”

姜亦的神情顿时就不好看了。

从姜亦的视角来看,那日一夜定情,云雨间说好了你侬我侬、双宿双栖,他才一大清早狠下心把自己从温柔乡里硬拖出来,赶在早朝上和皇兄请旨赐婚。

结果好不容易磨来圣旨,高高兴兴回去见人,居然人去屋空,连句话都没给他留下!

分明昨夜是这家伙不知在哪里喝醉了非要来缠自己的,满嘴甜言蜜语、又是好看又是好香,硕大一个直往自己身上扑——虽然软软肉肉的是很好抱,自己也是真喜欢,所以才……

但吃完就跑,简直混账!

甚至连名字都只留了半个!

什么蕤宾,听起来哪像个正经名字!

越想越气,姜亦重重拍了下桌面,“哐”地一声巨响,震得茶水都洒了一桌一地。

“给我去找!去查!满城搜!刨地三尺也得把这家伙给我翻出来!”姜亦咬牙切齿地下令。

“是!”管家利索地应了。

“等会儿——”姜亦又叫住他。

“我给你一幅画像,先去城门口问问他出城了没有。”

“是……”

“还有!”

姜亦顿了顿,硬声道:“他是皇兄下旨赐婚的未来王妃,是你们的主子!不准动粗!好言好语给我请回来,就算要绑也不准伤到他,听清楚了没有?”

管家躬身应是。

8

结果三个月过去,还是没有消息。

连徵找到机会就拉住人问,王府上上下下他能接触到的人都问了个遍,人人都摇头说不知。

连徵知道,除了王府里的下人嘴严之外,这恐怕也是因为自己选的角色不好。一个杂役最多也就只能在后院徘徊,能接触到的顶多是纳自己进门的管事,其他的小厮仆从更不晓事,问不出来也在情理之中。

这可麻烦了……连徵苦着脸叹气。这段日子以来他感觉身上越来越不爽快,他的时间恐怕不多了……

与坐在檐下发呆的连徵几院之隔的地方,姜亦也坐在堂屋里生闷气。

偌大的京城来回搜了三遍,竟然依旧渺无音讯。

满京城近百万人口,没有一个叫蕤宾的,连相近名字的都没有。

也没有出城的记录——几个城门都问过了,不曾见过类似模样的人出城。

难道人还能凭空消失了不成??

想着想着,姜亦又懊悔起那天心一软没把人打包带走的事。

睡得再香也不该留他一个人在那种地方!带回王府继续睡也好啊!

“王爷……王爷?王……”

“干嘛?”姜亦没好气地问。

管家跨进门里,小心回报:“王爷,府外是没有消息,但府内近来有一件怪事,不知是否与王妃有关。”

姜亦感觉混沌晦暗的脑海里似有灵光一闪,登时来了精神,目光炯炯地看向管家:“说下去。”

见消沉了好一段时间的王爷终于好转了一点,管家稍稍松了口气,继续道:“是后院杂役房的小管事早间偶然提起的,说有个新聘的杂役,这段日子一直在打听琴的事。”

姜亦追问:“那杂役姓甚名谁?什么身形样貌?”

管家道:“姓连,名徵,身形高大,样貌端正。老仆随身没带画像,所以还未及指认,请王爷恕罪。”

连……徵……

这倒是个名字。而且,徵……

仲夏之月……其音徵……律中蕤宾……

是了,这可是明明白白写在礼记里的!都对上了!就是他!

什么叫高擎灯台灯下黑啊——

姜亦猛一拍掌,刚想叫人把他找来,又忽地一顿,转而吩咐了另一件事。

9

“让我去洒扫佛堂?”连徵吃了一惊。

佛堂在王府后园,虽然不远,但那是逸王常去的地方,就算是打扫这种粗活也都得是有品级的仆役才能接手的,他一个临时聘用的最低等杂役……

“叫你去你就去。”管事不耐地说,又嘱咐了句,“穿体面点,别碍了贵人们的眼。”

连徵苦笑了一下,忍着腹中不适扶柱起身,先回屋换了身干净衣服。

跟随带路的管事走到佛堂门外,连徵道了声谢,便背着一篓子清洁工具推门而入。

把门反手闭上,将颇有些重量的竹篓放在门边,连徵揉了揉隐隐酸痛的后腰,简单打量了一番佛堂内的布置。

这地方面积不大,左右三间,前后两进,中间安放着一个佛龛,两侧燃着香烛,佛前供奉着新鲜瓜果,果皮上还挂着水珠,显然是今早刚刚更换过的。

连徵伸手抹了下香案,又仔细捻了捻,确实一点灰尘都没有。

地面的金砖也光可鉴人,哪儿哪儿都非常干净,根本没有洒扫的必要。

“怎么回事……”连徵才嘟囔了半句,目光往旁侧一瞥,就猛地呆住了。

在侧间的桌案上,正端正摆放着一张古朴的桐木琴。

他的琴。

10

“果然是你!”

一声清亮的呵斥忽地自内堂传来。

连徵吓了一跳,仓促转头,便见一个高挑的身影撩帘走入隔间,正正站在了桌前,刚好挡在了自己和琴之间。

漂亮,美丽,秀逸,俊俏……

连徵鼻尖好似又嗅到了那股兰花般雅淡清冽的幽香,脑子嗡地一声,身子竟不自觉地一点点热了起来。

那夜已渐渐淡忘的记忆随着这张面孔再次袭来,仿佛一下子重又攀回了身上,那些温凉的触碰、柔软的指尖、汗水、泪水、兰香与血的味道、灼烫的紧贴、亲吻与咬噬……

连徵想得浑身发麻,猛然打了个哆嗦,脚下一软,禁不住退了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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