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周日,学校不用上课。他们到达时,球场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几个年轻的男孩簇拥着足球奔跑,另一些嬉笑推搡,远处草地上还坐了几个笑颜明媚的女孩。高中生模样,大概比岱夕小个一两岁,正倚在一起,抱腿看着男生们踢球,时不时笑成一团。
岱夕看到男孩堆里几个面孔有些眼熟,大约是之前跟弗朗西斯科他们聚在一起的男孩。看到他们在阳光下嬉笑玩乐,岱夕再次意识到,这些会聚集在小巷里抽烟、不务正业的所谓“混混”“不良”,其实也只是一群少年。
在阴暗的巷口他们可以那样可怖,阳光照耀下他们又显得如此普通。
男生们一看到弗朗西斯科,纷纷朝他打招呼。
“喂,弗朗!”
“弗朗,总算来了!”
“我还期盼着你要么不来,这样我终于可以踢前锋了。”
“想踢前锋还不容易,让弗朗踢你对面不就好了。”
“别别别,那我还是踢中场吧……”
葡萄牙语掺杂着英语,岱夕只听懂只言片语,不过弗朗西斯科很受欢迎这点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
弗朗西斯科笑着朝他们挥挥手,简单回了几句葡萄牙语,就四处张望着找什么。马上,他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
“那里,你坐那儿,树荫底下,视野还好。”
岱夕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一棵大橡树底下摆着一只长椅,椅上一对老夫妇正好离开。
“你要是不想待了就喊我,我带你去吃东西。吃……bifana怎么样?我之前看其他来波尔图旅行的人很爱吃这个。”弗朗西斯科想了想,说道。
听到bifana,岱夕眼睛立刻亮了——那可是葡萄牙有名的猪肉三明治,这几天她还没来得及吃。她笑了起来,却还是煞有介事地点点头道:
“看在bifana的份上,要是你丢球,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没看见。”
“这么小瞧我?那你等着看吧。”弗朗西斯科挑了挑眉,“如果我赢了呢,又怎么说?”
他说着,伸出一只手,摊开掌心,注视着她。
岱夕心中微微一动,没接茬,两只手背在背后,调皮地说:“当然是收获发自内心的喜悦,以及我最诚挚的祝贺啊。弗朗西斯科同学,请你做事不要太功利。”
“现在就这么油嘴滑舌,待会儿吃了猪肉三明治还了得。”弗朗西斯科一笑,调侃她道,收起掌心,“那么,一会儿见。”
“一会儿见。”
九月底的葡萄牙,白天还是很热。多亏弗朗西斯科找到这片橡树树荫,岱夕能够坐在长椅上舒适地观看足球比赛。
看着公园里绿草茵茵,欢声笑语,岱夕竟在这异国他乡产生了怀旧的心情——她回忆起两年前自己还在国内上高中的日子,现在想起来,简直像上辈子的事了。
还记得她在高一升高二的暑假,偶然从书柜里翻出小时候最爱读的书——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的《小公主》,一口气重读一遍后,岱夕同父母说,她想去伦敦读大学,问父母能不能够支持自己。她说,她会拿到奖学金的。
父母早就习惯女儿的异想天开,可这次也不免大吃一惊。
岱夕家虽然远没有到砸锅卖铁送女儿去留学的地步,在英国读本科的开销仍会成为家庭的一大笔支出,需要慎重考虑。加上岱夕本身高中成绩优异,父母不想让她轻易放弃高考,承担不必要的风险。于是跟岱夕约定,如果她高二就能申请上心仪英国大学的预科,就同意她去留学,如果没申请上,高三就老实参加国内高考。
并且,申请期间,除了申请和考试的基础费用,他们不会提供任何帮助。这意味着,岱夕需要在面对高二学业压力的同时,一个人摸索英国完全未知的教育体系和大学申请流程,更别说还有英语这一难关。父母内心希望这些条件能让女儿知难而退,可是岱夕激动地拥抱了他们,很高兴地答应了。
她继续着高二的学习,同时一面学英语,一面准备申请。她的英语就是那个时候练出来的。
笔试面试通过以后,在五月份,她出生的月份拿到了心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同龄人读高三的年纪,她独自前往英国伦敦就读为正式本科做准备的大学预科。
她还说到做到,在预科期间表现优异,拿到了支持本科全程的奖学金。一年后的九月份,也就是距现在近一个月以前,她正式开始读大一。
岱夕和弗朗西斯科在诊所里说起彼此的年龄,弗朗西斯科比她小两个月,也就是七月份出生,跟她一样,今年刚满十八岁,照理应该是高中毕业的年龄,同她一样今年上大一,如果晚一年上学,则是还在高中最后一年。不过,前几天都是上学的日子,弗朗西斯科他们一群人却聚在小巷里,显然是逃课。
在健康中心里,岱夕无意间听说弗朗西斯科的父亲在圣安东尼奥医院任职,同时兼任波尔图大学的医学教授。如果他的父亲是这样的资深学者、高知人才,又怎么会容许弗朗西斯科混迹街头?
不过,谈起父亲时,弗朗西斯科明显表情不善,岱夕想,两人的关系恐怕一言难尽……
球场上,男孩们已经分成了两队,正各自排兵布阵,左边一队的中心正是弗朗西斯科,其余人认真地听他说话。
一般不守规矩、不服管教的同龄人,大家都是敬而远之,弗朗西斯科却一目了然地如此受欢迎。
岱夕想,这或许跟他身上令人信服的气质有关。弗朗西斯科做决定十分迅速,又很善于照顾他人。给人可靠的印象,让人很愿意相信他的判断。
显然,弗朗西斯科也不介意承担起领队的责任。他现在看上去心情好多了,岱夕也经不住跟着松了一口气。
刚刚诊室里弗朗西斯科的表情还历历在目——
为什么会露出那样厌恶、近乎仇恨的表情?那位莱阿尔医生说她三年前见过弗朗西斯科,就是那时,弗朗西斯科的表情降到了冰点。难道说,三年前发生了什么事?
哨声一响,球场上开球。
弗朗西斯科果然站在了前锋的位置,他带球往前奔跑,踢后卫的米格尔想要截球,被弗朗西斯科一晃,就轻轻松松绕了过去,引起周围观看的女孩子们一片毫不吝啬的鼓掌喝彩。
弗朗西斯科踢起球来认真又冷静,仿佛凝聚起了一种奇异的专注,周遭的熙熙攘攘都可以被他轻易摒弃在自己的世界之外。
这样的一个人,究竟什么事会如此触碰到他的逆鳞?听莱阿尔医生说,弗朗西斯科的母亲是两年多以前去世的,会不会跟他母亲的去世有关……
正想着,一个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岱夕。你是岱夕对吧。”
那是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把岱夕的英文名“Daisy”发音发得很用力。
岱夕转头,一个瘦瘦小小的男孩手肘撑在扶手上,托着脸颊看她。那男孩站着跟她坐着差不多高,棕色的大眼睛闪烁着天真又狡黠的光芒。
之前岱夕跟米格尔说她记住了几个男孩的脸,并不是她在虚张声势。岱夕很擅长记人的面孔,几乎到了过目不忘的地步。
这个小男孩就是岱夕记住的面孔中,除米格尔以外印象最深的。印象深刻,是因为他看上去还是个小学生,跟那群十七八岁的男孩实在格格不入,就好像一堆白萝卜里混进一个小土豆。
岱夕还记得他发自内心拥趸弗朗西斯科的样子,还以为他会不喜欢自己,因而对他突然出现在这里同自己说话很是意外,不过还是回答道:
“对,我是岱夕。你呢?”
小男孩似乎已经不记得自己之前为弗朗西斯科助威、对岱夕嚷嚷的事迹了,他马上热情地自我介绍道:
“我叫加布里埃尔,大家都喊我加比。你也可以喊我加比。”
“好的,加比。”岱夕微笑起来,“你居然记得我的名字?”
“那是当然!我记性可好了。”
加比见她态度温和,这时还笑了起来,本就为数不多的戒心也彻底飞了。他一屁股坐到岱夕空出的半个长椅上,努力说着很简单的英语:
“你从哪里来?”
岱夕回道:“中国。不过我现在在英国读书。”
加比点点头,继续问道:
“你喜欢弗朗西斯科吗?”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