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这世间的苦难是没有尽头的。若一直身居高位,看惯了锦绣,苦难恐怕就再也入不了眼了。
他离开了清雪宫,背着一个小药箱,做了和他师尊一样的事。
容玦当年是白衣纵马,少年风流。白衣鬼手所到之处,花团锦簇,声势浩大,往往人还未至,恭维声已铺天盖地的砸了过来。楚云谏却不同。
他是个哑巴,天生说不出话,也没他师尊那么爱热闹,性子一直都是极沉稳的。于是同样的白衣,同样的悬壶济世,他走的就寂静许多。无人陪伴他,他形单影只。
这一走就走了许多年。
他走过春日的江南,杏花烟雨里,替老农治好了陈年风湿;也到过塞北苦寒之地,在漫天风雪中,挖出冻僵的旅人,用银针吊回一口气。他见过新婚夫妇的欢喜,也见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恸。
生死爱憎,皆在眼前流过。
偶尔夜深人静,他会想起清雪宫,想起师尊,师兄。师尊和师兄谈恋爱不是秘密,他知道师尊一定是带着师兄在江湖某处飘着了,过着他们自己的小日子。
这样挺好的。
楚云谏想着往事,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想念师尊,也想念那些师兄师姐在时的热闹。但他生性内敛,又是哑巴,许多情绪便都压在心底,觉得说出来徒增纷扰。师尊如今有师兄相伴,自己贸然去信诉说思念多诡异呀,好像和他暗恋师尊一样,保不齐再惹出些什么误会。
不好,不好。
太冒昧了,不能这样。
况且都在江湖上飘着,山高水长,若有缘,说不定哪一日就在某个杏花春雨的渡口,或是大雪封山的客栈,他和师尊就不期而遇了。
抱着这点渺茫的念想,他走过更多地方。
日子像指尖流过的沙,无声无息。楚云谏有时觉得,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学一身绝学,治病救人,做新的白衣鬼手。
直到某日,他捡到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