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在我眼里,你就是最好的,”她仰着脸看着他,午后的阳光穿过桃花的缝隙落在她脸上,斑斑驳驳的,她的眼神却专注得像这世上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你是天之骄子,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剑眉星眸,清新俊逸,品貌非凡,才貌双绝,惊才风逸,一身傲骨,不屈不挠,文武双全,智勇双全,足智多谋,仪表不凡,英雄少年,一身正气——你就是我的真命天子。”
她一口气说了十几个词,有些是她从书上看来的,有些是她自己编的,有些她甚至不确定用得对不对,可她说得理直气壮,像是每说一个词就往他头上戴一顶皇冠,说到最后,她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轻轻补了一句:“我发自内心地认可你的,不是哄你开心。”
刘病已的步子慢了下来。
他走在桃花纷纷的巷道上,身边挽着他手臂的姑娘仰着脸看他,眼睛里全是他,像是一整片花海都倒映在了那双清澈的眸子里。他忽然觉得自己像踩在云上,整个人轻飘飘的,阳光照在身上暖得不像话,风吹过来带着花香甜得不像话,而他身边的这个姑娘说出来的那些话,每一个字都重得像金子,砸在心上,砸得他又疼又甜。
他挺直了腰板,下巴微微抬起,嘴角的弧度大得怎么都压不下去,走路的样子从方才的闲庭信步变成了一种趾高气昂的阔步,像是刚打了胜仗的将军在阅兵,又像是踩着风火轮的神仙在巡天。他知道自己现在这副模样一定很傻,可他不在乎,因为他的姑娘说他好,他就觉得自己真的好,好得不得了,好到恨不得让全长安城的人都看看他有多好。
许平君看着他这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笑得眼睛眯成了缝,挽着他手臂的手又紧了几分。她的目光落在他的手上——那双修长的手,指节分明,骨肉均匀,昨晚抱着琵琶拨弦的时候像蝴蝶在花间飞舞,下次还要让他弹琵琶给她听。
刘病已被她看得有些飘飘然,心里头忽然涌上一个念头——此刻她看他的眼神,跟他幻想中自己当了皇帝之后群臣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甚至比那还要更热切、更真诚、更不带任何功利。她不是因为他将来可能成为皇帝才这样看他,她就是觉得他好,单纯地、毫无保留地觉得他好,好到愿意用最华丽的词藻来夸他,好到愿意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押在他身上。
他忽然觉得,当皇帝的滋味大概也就是这样了——不,也许还不如这样。皇帝得到的敬畏和臣服,大多是出于恐惧和利益,而此刻他得到的这份炽热的认可,是她心甘情愿捧出来的,没有掺杂任何杂质。他在心里默默立了一个誓:他要当皇帝,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而是为了配得上她今天看他的这个眼神。他要成为她口中那个“文武双全、智勇双全、一身正气”的人,不是在她面前演戏,是真的成为那样的人。他要做天下人的皇帝,更要做好——她一个人的皇帝。
桃花瓣落在许平君的肩上,刘病已伸手替她拂去,指尖在她肩头停留了片刻才收回。
“你说的那些词,”他侧过头看她,眼睛里带着笑,声音却难得的认真,“我一个都不会辜负。”
许平君歪着头看了他两秒,然后笑了,那笑容比满树的桃花还要好看。她没有说话,只是将挽着他的手臂的手滑下去,重新握住了他的手,十指交缠,掌心贴着掌心,一步一步地走在铺满花瓣的路上。
身后是他们来时的路,落花正在被风重新吹起,像一场无声的送别;前方是长安城熙熙攘攘的街市,人声鼎沸,烟火气十足。而她挽着他,他牵着她,两个人走得慢慢的,像是这条路永远走不到头才好。
张彭祖家住在一条窄巷的尽头,门口种着一棵歪脖子枣树,树下趴着一条半死不活的老黄狗,看见有人来连眼皮都懒得抬。刘病已推开院门,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彭祖”,里头便传来一阵桌椅板凳的响动,紧接着一个圆滚滚的身影从屋里滚了出来——说“滚”字毫不夸张,张彭祖那身材像是被人从四面八方往中间挤过,脑袋圆,肚子圆,胳膊腿儿也圆,跑起来浑身的肉都在颤,活像一只被人追急了的大白鹅。
“病已!你可算来了!”张彭祖一把抱住刘病已,肥厚的手掌在他背上拍得砰砰响,拍完才注意到旁边还站着个姑娘,目光落在许平君脸上,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的表情变得极为复杂——不是惊艳,不是欣赏,而是一种自家珍藏了多年的宝贝忽然被人连盆端走之后的茫然与不甘。他那双被脸上的肉挤得只剩两条缝的眼睛飞快地上下打量了许平君一番,然后猛地别过头去,冲刘病已嘟囔了一句:“走吧走吧,马车租好了,在外头等着呢。”说完径自往外走,连个招呼都没跟许平君打。
许平君站在原地,看了看张彭祖圆滚滚的背影,又看了看刘病已,挑了挑眉。刘病已忍住笑,凑到她耳边低声说了一句:“他这人就这样,嘴硬心软,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是我最好的兄弟,从小一起长大的,比亲兄弟还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