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下头,将额头抵在她的肩膀上,不再说话。窗外的蝉还在叫,太阳还在晒,院子里的淳于衍和冯厚还在堂屋里坐着,隔着门和墙,隔着看不见的距离。可那都不重要了。他不是一个人在扛了,她有他,他有她,她肚子里还有一个。他要的不是淳于衍的信任,不是冯厚的忠心,不是任何人的施舍和怜悯。他要的只是她说的那句话——“我帮你。”
够了。这句话够他再走十年。不,够他走一辈子。他抱紧了她,许平君也抱紧了他。窗外的蝉终于叫累了,歇了一会儿,又开始了下一轮。
那年入秋以后,雨水便少了。天高云淡,风从渭河上吹来,带着水汽将干未干的气息,吹得城外的杨树林哗哗地响,叶子从绿变黄,从黄变枯,一片一片地落下来,铺在地上,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走在一条被岁月磨旧了的地毯上。淳于衍的婚期定在十月,不冷不热的时候,宜嫁娶,宜出行,宜诸事大吉。
许平君的肚子已经大到低头看不见自己脚尖的程度了,走路像一只笨拙的企鹅,一步一步地挪,每一步都稳稳当当的,不急不慢,像一艘吃水很深的船,在平静的河面上缓缓前行。刘病已每天出门前都要在她面前站一会儿,看看她的脸色,问问她今天有没有不舒服,摸摸她的肚子,跟肚子里那个还没见过面的小东西说几句话,然后才走。许平君嫌他啰嗦,说他比衍姐姐还啰嗦,刘病已说啰嗦是应该的,不啰嗦的是不负责任。许平君说不过她,就由着他去了。
淳于衍的婚礼办得简单,没有十里红妆,没有百抬聘礼,就是两家人坐下来吃了一顿饭,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在院子里摆了三四桌酒席。冯厚那边的亲戚不多,他爹娘早逝,只有一个叔叔在城外种地,赶了二十里路来参加婚礼,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袍子,袖口磨出了毛边,坐在席上不怎么说话,就是闷头吃饭,偶尔抬起头来憨厚地笑一笑,笑完了继续吃。淳于衍这边的娘家人就是许母林寻和许平君一家,许母坐在主位上,穿着一件暗红色的绸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那种嫁女儿时才有的又喜又酸的表情,嘴角是往上弯的,可眼眶是红的,两种情绪在她的脸上打架,打了一整晚也没分出胜负。
婚礼是在黄昏时分举行的。汉家婚礼重昏礼,黄昏是阴阳交替之时,天地交泰,万物和合,最适宜缔结良缘。淳于衍没有穿华丽的嫁衣,穿了一件深色的曲裾深衣,领口和袖口镶着红色的缘边,头上戴着一顶用真丝编成的假髻,髻上插着几支金银色的簪子,没有凤冠霞帔的隆重,可自有一种端庄素净的好看。她站在那里,腰背挺得笔直,表情平静得像一面不起波澜的湖水,可她的手指在微微发抖——不是紧张,是一种“从此以后就是两个人了”的郑重。
冯厚穿着侍卫的青色官袍,腰间系着革带,佩刀换成了木制的仪刀,刀鞘上系着红绸,走路的时候一摇一晃的,像一条喜庆的尾巴。他站在淳于衍旁边,高出她大半个头,身形魁梧得像一堵墙,脸上带着那种从头到尾没散过的、憨厚到让人想捏一把的傻笑。他的叔叔坐在席上,看着侄子这副模样,鼻子一酸,低头扒了一大口饭,把那股酸意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刘病已带着他的一帮兄弟来参加婚礼。张彭祖、吴三郎、周二郎、王四郎、郑大郎,浩浩荡荡地来了七八个人,手里都提着贺礼——有的送布匹,有的送酒坛,有的送一对木雕的鸳鸯,雕工粗糙得看不出是鸳鸯还是鸭子,可那份心意是实在的。
张彭祖穿了一件新做的袍子,枣红色的,衬得他那张圆脸更圆了,像一颗刚从树上摘下来的大红苹果。他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找到冯厚,从袖子里掏出一只红包,塞进他手里,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洪亮得像在喊口令:“冯大哥,恭喜恭喜!以后常来常往啊!”冯厚接过红包,嘿嘿笑了两声,扭头看淳于衍。淳于衍站在三步远的地方,看了张彭祖一眼,那目光不冷也不热,像秋天的风,吹过去了就吹过去了,不留痕迹。张彭祖被她看得有些发毛,讪讪地退了两步,转身去找刘病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