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水潦降,不献鱼鳖,献鸟者拂其首,畜鸟者则勿拂也。献车马者执策绥,献甲者执胄,献杖者执末。献民虏者操右袂。献粟者执右契,献米者操量鼓。献孰食者操酱齐。献田宅者操书致。
五官之长,曰伯:是职方。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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