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謝鯤為豫章太守,從大將軍下至石頭。敦謂鯤曰:“余不得復為盛德之事矣。”鯤曰:“何為其然?但使自今已後,日亡日去耳!”敦又稱疾不朝,鯤諭敦曰:“近者,明公之舉,雖欲大存社稷,然四海之內,實懷未達。若能朝天子,使群臣釋然,萬物之心,於是乃服。仗民望以從眾懷,盡沖退以奉主上,如斯,則勛侔壹匡,名垂千載。”時人以為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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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周浚作安東時,行獵,值暴雨,過汝南李氏。李氏富足,而男子不在。有女名絡秀,聞外有貴人,與壹婢於內宰豬羊,作數十人飲食,事事精辦,不聞有人聲。密覘之,獨見壹女子,狀貌非常,浚因求為妾。父兄不許。絡秀曰:“門戶殄瘁,何惜壹女?若連姻貴族,將來或大益。”父兄從之。遂生伯仁兄弟。絡秀語伯仁等:“我所以屈節為汝家作妾,門戶計耳!汝若不與吾家作親親者,吾亦不惜余年。”伯仁等悉從命。由此李氏在世,得方幅齒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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