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离开的那一日,也就是囵蒙与大胜的盟约作废的那一日。
新王是族中最勇猛的战士,也无比智慧,锋芒毕露,说是求娶公主,言谈举止却毫无真诚可言,想要给大胜众人一个下马威,可下一秒他就笑不出来了。
皓日长公主在宴会堂上,当着众人的面一脚踢翻了他的茶桌,撒了他一身汤汤水水,而后提着那无比珍贵文书的绳结随意甩开瞥了一眼,道,【文书不错,可工艺太差,本宫勉强收下。】
其实从旁支找来一位女子替她不是没有可能,可长公主不愿意。她认为通婚是对女子的侮辱。可她想了整整七日也没有想出解决的办法,所以她愿意承担作为公主的责任,前往大胜。
临行前夕,她穿着受封女相时的宫装走进金砖碧瓦的宫殿,跪在她的国君面前。
她说,被辱没的人她一个就够了,不要让无辜的人承担他们本不该面对的苦难。
她说,从踏出这道宫门开始,她便会封住自己的内心,囵蒙不是她的家,是她此生最大的魔障,她要嫁的人也不是要与她共白首的夫君,是她恨不得扒皮饮血之人。可和约已定,她唯一能做的只有好好活着,只要她活着的一日,绝不会让囵蒙出兵大胜,这是她能为大胜,为父王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同样,她作为女儿,想要父王为自己做三件事。
第一,保留她在大胜的居所,这是她作为大胜的公主,作为父皇母后的孩子的证明之一。
第二,除了一人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她的宫殿,不得擅动公主殿内之物。
第三,在囵蒙送来的这封无字文书上,印下大胜的王印。
皓日长公主临行之时,百姓纷纷来为她送行,所有人泣不成声,可是长公主坐在鸾驾之上从头到尾没有掉一滴眼泪,甚至连一丝不快的表情都没有,她如同一只精致的玩偶被转送到了囵蒙,然后,真正的成为了一座供人景仰的石像。
囵蒙群山环绕,坐拥数座宝山,可如何将宝山之中的宝物以最省时省力的方式运送出来,是他们最大的困扰。是以他们想要公主为囵蒙开拓栈道,让囵蒙的高山与平原相连通,可是公主一日说的话还不到十句。
囵蒙怒了,他们想干脆以公主的死来打破合约踏平大胜,于是趁着新王出征将公主关进牢中百般刁难,可公主还是一声不吭。
她不寻死,也不用那封能救她性命的文书,全部一人默默承受下来。直到新王从战场上归来才知道自己的王后入了大狱,于是他用斩杀敌人的战斧砍下了那些人的头颅。
那一日,皓日长公主第一次笑了。
新王沦陷。
没过多久公主有了身孕,十年后,她用自己的孩子为人质,阻止了大胜女子再次嫁入囵蒙。新王爱惜公主,答应她十年不对大胜发兵。
七年后,公主病重,第三王子承召返回囵蒙,可第一王子与第二王子已经成为新王备选,囵蒙已经没有他的立足之地。
又三年后,公主病逝,临死前她让自己的“夫君”发誓,第三王子成亲前绝不对大胜出兵,又将无字文书交给自己亲子,告诉他,他是大胜的孩子,不要对囵蒙的王位动心思,而后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享年四十七岁。
新王痛失王妃,大病不起,床前除了第三个孩子其他二人谁也不见,族中权高者还以为王有意将王位传与第三王子,可除了召他去说话没有给他任何权位,让他当了八年的闲散王子。
八年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第三王子终于将自己想要展现给囵蒙贵族看的无赖形象做到了完美,众人只觉的眼线放在这么一个废物身上也是浪费,纷纷收了手……只有第三王子从未忘记母妃的嘱托。
他是大胜的孩子。
是以他一定要得到囵蒙的王位。
“王爷,我们到了。”鲁思微敲敲车身。
整整二十日,车队一路上不分昼夜紧赶慢赶,终于到了囵蒙的境地。
荀卿深吸一口气睁开眼睛,漆黑的眼眸之下寒光暗涌,他看向旁边整装待发的巴戎寻,后者朝他笑笑,“怕么?”
荀卿扫过他紧绷的手指,像往常一样勾唇,“三王子说笑了,囵蒙马上就是殿下的掌中之物,而我是殿下的夫君,我怕什么。”
巴戎寻一愣,定定看了他半晌,没从那张脸上看见丝毫破绽,勾起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推开车门跳下。
荀卿在他身后敛去笑意,将一样东西拿在了手中,推开门一脚刚踩稳脚凳,一只尾端挂着白羽的长箭擦着他的耳尖飞过,深深钉入车门,他看也不看,从容抬头。
“大胜人与狗不得入内!你什么东西?!还不赶紧滚!”
浑厚的吼声吓坏了车队随性的众人,荀卿目光从他们身上扫过,鲁思微不知何时被一壮汉用刀架在脖子上,满脸恐惧,双手捏着卡住自己脖颈的大汉的手臂,哆嗦求饶,却只有荀卿看清他递来的眼神——无妨。
巴戎寻双手叉腰将手里的酒壶转了个圈砸了过去,满口酒气开口大骂,“瞎了你的狗眼,没看见本王子么!还不快把路让开!我大哥在哪?!我要见我大哥!!”
守关将领瞥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根本没将他放在眼中,“原来是第三王子,赫老已将您的所作所为都上报过了,您还是想想怎么和第一王子解释吧!”
巴戎寻“哼”了一声没再说话,捏紧了手上的酒壶,余光向后,再讲下去就会暴露了……
“赫尔拉既已通报过,竟还有你这种蠢人拦路,不禁让本王怀疑囵蒙的选将章程。”
悠长的声音不高不低,不紧不慢。
荀卿微敛眼眸,像是不屑去看对方一般:
“在本王面前放肆,你又是何人?”
巴戎寻转过头看着他那张脸,在耀眼日光之下不禁眯起眼睛。
——这个人比起在大胜之时,灿烂的叫人不敢直视。
将领对着那道身影沉下声音,“小的们,给我把这人就地打死。”
“是!”
一个大汉应声向荀卿走去,他刚进军中不久早就想升官了,这个大胜人瘦瘦小小像个豆芽菜,正好可以当垫脚石!
荀卿冷脸看着他大步朝自己走来,徒手伸向自己的衣领。
“你,还没有回答本王的问题。”
大汉一愣,五彩光斑从眼前一闪而过,他只觉得手腕凉飕飕的,低头看去,只见自己的手与腕处,血如山洪喷射而出,浇湿了眼前人的衣衫。
“啊——!!!”
大汉在自己的惨叫声中轰然倒地,抱着自己的手腕在地上打滚,却无法引起在场任何一人的注意。
所有人看着眼前满身血污的消瘦青年,紧紧盯着他不敢有丝毫放松,连巴戎寻都微微瞪大了眼睛,实在没想到他会有如此一惊人举动……
唯有鲁思微在无人注意的角落,微不可见的勾起嘴角,连脸上的褶子都没发现。
荀卿轻甩短刀,血珠顺着他的力道被甩在地面,小臂长短,清明如镜的刀身上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在日光之下通体闪烁着七彩的光,那是方正臣用极寒之地采来的原石为他打制的短刀。
他从怀中掏出信鸽,扬手向空中掷去,训练有素的信鸽瞬间张开翅膀,直冲云霄与云层融为一体。
荀卿微抬下巴俯视众人,蔑视一切的眼眸中空无一物,他微微一笑。
“本王乃大胜皇帝亲弟,除陛下之外万人之上,不是谁都有资格听本王说话的,所以不要让本王重复第三遍。”
“告诉本王,你是谁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