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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120庆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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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做了一场漫长而惊心动魄的梦,醒来后除了凌乱的被子和枕头,什么都没有留下。

那些先前在黑水中“死去”的人们对此感受尤为深刻,他们只记得被冰冷的黑水淹没后,就像被吓醒般回到了现实——那种濒死的真实感,让他们很久都无法相信那只是一场梦。

到后面,梦都会忘记的。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在客厅地板上投下温暖的光斑。

祝柊清窝在沙发里,脸上架着一副墨镜,似乎正在小憩。路过的林柳歌悄悄掏出手机,正要偷拍,却见祝柊清默默将墨镜拉下几分,露出一双带着戏谑的眼睛盯着他。

“哟。”被发现的林柳歌厚着脸皮按下了快门,照片清晰地捕捉到祝柊清眼下的黑眼圈,“原来不是鬼啊。”

“鬼你大爷。”祝柊清白了他一眼,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你要问什么?快问,我好困。”

“清哥。”林柳歌一个箭步摔进沙发里,“你怎么做到死了又活过来的?”

“嗯……”祝柊清又闭上了眼睛,那模样让人以为他睡着了。“当时我去找他们做手术,他们心大,把我的心脏和眼珠就那么随手一丢。我托小纸人把这些交给阿允,他就借[慈爱]的力量穿回过去,救了小时候的我,保全了我的生命。所以我才能活下来,要不然当时死得透透的,连[阿加佩]也救不回来我。”

“喔……”林柳歌在手机上飞快地记录着。

“那你当时怎么唰地一下子变成[阿加佩],还在后面复活了那么多人的?”他又问道。

祝柊清拆了一颗糖塞进嘴里,仰头回忆着三天前的场景。“你还记得吧,期苑当时策划了一起连环杀人案,收集了十八缕怨魂。”

“嗯,这有什么讲究吗?”

“有点。十八缕怨魂可以作为[空无]的一道基底和药引,可惜他急于求成。这其中有一缕怨魂缺了一点,而且其他的品质也不怎么好。所以花时卿控制[空无]会更加困难。玄山乱葬岗的怨魂不仅数量多,而且年代久远,吸收了天地间的力量,成效比他两个月凑来的残次品更好。于是他就把他这三年杀的人都埋在乱葬岗附近,希望增强怨魂,到时候趁机利用玄山完成掌控。”

林柳歌打字的手一顿。“这么恶毒……”

“不过他的计划不是被破坏了嘛。”祝柊清耸耸肩,“后来我就和维夏尼亚商量了一下,花时卿到时候一定会气急败坏——他确实是气急败坏,用[空无]拉所有人去死。我就借乱葬岗的怨魂一用,再加上[慈爱]和[阿加佩]的力量,然后就可以‘魔法少女变身’了。”

“……所以你当时亲他是为了[慈爱]的力量?”林柳歌到现在还记得猝不及防被喂一嘴狗粮的酸麻感。

“怎么会呢。”祝柊清做作地扭捏害羞了一下——明明当时是他先调戏的季怀允。“你难道不觉得亲亲更加浪漫一点吗?我真的很想亲他。”

“呵呵。”林柳歌假笑一下算是敷衍过去了。“还有你什么时候养的兔子?”

他从一开始就发现祝柊清外套下面窝着一只兔子,小兔子半趴在他小腹上,只从外套下露出一双青绿色的眼睛盯着他,那目光让人发毛。

“是兔子在养我。”祝柊清又打了个哈欠,“这是阿允。”

现在就算林柳歌被告知祝柊清的本体是一只小鲸鱼,他心里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波澜——

个屁。

“他是允哥?你信不信我是秦始皇?V我五十,封你当朕的大将军。”林柳歌收起手机,狐疑地打量着小兔子。

小兔子见他不信,于是在心里默想:“林柳歌,你不认识我?”

“我超!”林柳歌一蹦三米远,惊恐地看着小兔子身旁凭空出现的对话框,“我能听见兔子的心声,我是喝醉了还是在做梦……”

小兔子默默扭头,彻底躲进祝柊清外套里,不想出来了。祝柊清假笑着给林柳歌比了个六。

“你问这些干什么?”祝柊清对林柳歌突然问及这些东西感到疑惑。

“写小说赚钱。”林柳歌晃了晃手机,“你们俩的传奇事迹绝对可以大卖一笔,只要把一些专有名词稍微替换一下,比如你叫小清,他叫小允。”

“什么乱七八糟的。”祝柊清笑骂他,顺便推了他一把,“你写小说能大卖?我才是真的秦始皇。”

“唉唉。”林柳歌不乐意了,“别小看我,我怎么说也是阅文无数,是好是坏全看过。没见过猪跑,但我吃过猪肉啊。”

“牛。”祝柊清给他比了个大拇指,“拿我写故事可是要算钱的,而且你怎么和那群小姑娘一样对我俩这么上心?”

“我和她们的出发点还是有所不同的。啊说到这个。”林柳歌正经起来,“你知道你妹有孩子了吗?”

“谁有孩子和我有什么……谁?”

祝柊清一下子站起来,兔子差点摔在地上。他猛地靠近林柳歌:“祝沁雪?和谁?什么时候的事?”

“哥你先别急。”林柳歌把震惊的祝柊清按回沙发里,顺便把兔子还给他,“这是前年的事情了,生的女孩,你不信问允哥。”

“真的假的?”祝柊清把小兔子趴在自己小腹上的头强扭过来看向他。

“真的,叫芽芽。”小兔子突然开口说话,但懒洋洋地耷拉着耳朵。

“我去。”祝柊清放松下来,“她之前天天跟我吐槽她老板,他们这么快在一起就算了,现在孩子都有了?”

然而当祝柊清亲眼见到他的妹夫时,他又说不出话来了。

“大舅哥好。”男人很帅气大方,如今亲眼所见,确实符合祝沁雪的口味。他肘了肘一旁的季怀允,小声问:“他叫什么来着?”

“姓沈。”季怀允凑到他耳边说,“沈荼秋。”

“哦,小沈。”

“他比你大。”

“好吧,老沈。”

祝沁雪见她哥和她哥夫不知道在叨叨什么,她咳了一下打断两人的私语,对她哥总是记不住妹夫的名字的行为忍气吞声。“哥,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你是她老板?”祝柊清略过祝沁雪,直接问沈荼秋。

“是的。”沈荼秋点头,“我也可以是她的丈夫。”

哇,直球。

祝沁雪捅了捅沈荼秋示意他别太直白,祝柊清牙酸地抖了抖——他算是理解被喂狗粮的感受了。于是他又看向祝沁雪,对方给他比了一个OK的手势。

“你做饭很好吃?”

“只是刚好对沁雪的胃口。”

哦,捅一下还可以变成高情商形态。祝柊清瞧沈荼秋也不错,何况人家处了一年多,她是真喜欢。

“老赵怎么说?”他又问季怀允。

“可以。”季怀允点头,“我看过的,他确实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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