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好!”劳勃重重拍了一下桌子,震得酒壶一阵摇晃,“奈德的女儿,眼界就是比一般的庸脂俗粉要宽广!乔佛里,听见没有?她是你的妻子,你手里的剑要是护不住她,就给老子滚去长城换那头狼回来!”
乔佛里的胸膛挺得老高,他目光扫过所有人:“我当然会保护好我的妻子。”他冷冷地剜了提利昂一眼:“听到了吗,侏儒?我的妻子不用那头畜生的保护,收起你那套自以为是的聪明。”
提利昂没有生气,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蜂蜜红酒的甜腻在舌尖散开,却没能冲淡他心里那股越来越浓重的异样感,
但是他看着劳勃和自己那个明显被艾莉丝控制在股掌之中的外甥,他微笑,“当然,我们伟大的乔佛里王子当然能保护好王太子妃殿下。”
“好了,不要说那个私生子了,”劳勃说道,“说说长城的其他人吧,莫尔蒙那个老乌鸦还在喘气吗?你刚从那鬼地方回来,守夜人现在什么光景?”
提利昂的表情变得正经了一些,“莫尔蒙总司令的身体还很硬朗,就像他们的家徽一样,老熊一头。不过,他手下的黑衣兄弟们可就没那么乐观了。
除了几个从旧镇学城发配过去的倒霉蛋,剩下的多半是君临地下地牢里捞出来的偷羊贼、□□犯,以及连自己的裤带都解不开的流氓。
指望他们守卫长城,就如同指望跳蚤窝的乞丐去维护红堡的律法。他们现在不到一千人,能握稳剑柄的,不超过两百个。”
“不到一千?”劳勃皱了皱眉,叉子停在半空中,“我记得守夜人的编制是一万。”
“那是一百年前的事了,陛下。也可能是两百年前。”提利昂咬了一口鹌鹑腿,嚼了两下咽下去,“现在的守夜人——一半是从地牢里直接送上去的。小偷、□□犯、杀人犯。另一半是私生子、落魄骑士、在家里待不下去的次子。他们当中会拿剑的不到三成,愿意拿剑的不到两成。”
“这群没用的废物。”劳勃不耐烦地冷哼,他的脸色不太好看,他不在乎守夜人,但他在乎北境——北境是他的王国的一部分,北境如果出了事,他这个国王脸上无光,“野人那边呢?”劳勃问道。
“野人在集结。”提利昂接着说,“班扬·史塔克在鬼影森林里看到了他们的篝火。不只是一两个部落,而是所有的部落。有个叫曼斯·雷德的家伙——以前是守夜人,后来跑了——现在自称‘塞外之王’。他把那些世世代代互相仇杀的野人捏成了一支军队。”
“多少人?”蓝礼插了一句。
“不知道。”提利昂摇了摇头,“班扬说至少几千,也可能上万。”
劳勃哼了一声,“几千个穿兽皮的蛮子。当年我打雷加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