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浓稠得像化不开的墨,渭水河畔的老柳树下,刘病已靠着树干坐了许久,那坛桂花酿已经见了底,空坛子歪在脚边,被月光照出一个椭圆的影子。他望着河面上碎成千万片的月影,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念头像潮水一样涌上来又退下去,每一次退去都在沙滩上留下新的痕迹。
他想放弃。这个念头像一条滑溜溜的蛇,在他心里钻来钻去,说着些“人家早有婚约”“你晚了一步”“认命吧”之类的话。他几乎就要信了——毕竟他刘病已这辈子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认命,从太子府到掖庭,从掖庭到民间,从锦衣玉食到粗茶淡饭,命运给他什么他就接什么,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从不挣扎,从不强求,像一株被风吹到哪里就长在哪里的野草。
可今夜他不想做野草了。
他猛地坐直了身子,手掌在树干上重重一拍,震得几片枯叶簌簌落下。野草有什么意思?风吹就倒,雨打就折,一辈子匍匐在地上,连抬头看天的资格都没有。要做就做顶天立地的大树,封妻荫子,进禄加官,福泽荫蔽一方,大丈夫当有鸿鹄之志。
他的先祖汉高祖刘邦从一个厅长成为皇帝;他的祖父是刘据,是汉武帝的嫡长子,是大汉的皇太子;他的曾祖父是刘彻,是北逐匈奴、开疆拓土的千古一帝;他的曾祖母是卫子夫,从一个歌女做到皇后,被诬陷时以死明志,那份刚烈与气节写在骨血里,代代相传,一滴都没有少。他祖父的舅舅是卫青,卫青是一个马奴,凭什么能娶平阳公主?霍去病是他祖父的表哥,霍去病十八岁封冠军侯,凭什么能封狼居胥?因为他们不认命。他们偏要又争又抢,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攥进自己手里。
他刘病已凭什么不能?
月光落在他脸上,将那双眼睛照得亮得惊人。他站起来,拍了拍袍上的草屑,弯腰捡起那只空酒坛,走到河边,蹲下来,将坛子浸入水中,看着水泡咕嘟咕嘟地冒上来,清澈的河水将坛壁上的残酒一点点洗去。他洗得很慢,很仔细,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洗掉昨日的颓丧,洗掉方才的怯懦,将一颗心洗得干干净净,好装下明天的决心。
皇位他都敢想,一个女孩他不敢要?
他将空坛子拿起来,没有扔掉,明日路过时还可以还给酒肆换几文押金。他习惯了这样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一文钱恨不能掰成两半花,可这不妨碍他心里装着比天还大的志向。他转过身,沿着河堤往回走,步子比来时轻快了太多,像是卸下了一块压在心口的石头,连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他要去找她。不带礼物,不提亲事,只是把心意说清楚。等感情稳了,再请祖母那边的史家出面提亲——史家虽然也算不得什么高门大户,到底是正经的官宦人家,比他这个无根无基的落魄宗室体面得多。他想了一路,将这个念头翻来覆去地掂量了十几遍,觉得稳妥了,才躺到床上。那一夜他睡得比往日都沉,梦里没有盗墓贼,没有典狱司,只有一只绑着红绳的酒坛子,和一扇他第二天要去叩响的门。
翌日是个晴天,晴空万里,春天的阳光暖融融地铺在长安城的每一条街巷上,连空气里都浮动着槐花的甜香。刘病已换了一身干净的靛蓝色长袍,头发用木簪束紧,没有带任何东西——没有酒,没有点心,没有任何可以称作“礼物”的物件。他空着手,只揣着一颗砰砰乱跳的心,走进了典狱司的大门。
许平君正蹲在院子里洗衣服,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两截被皂角水泡得微微发红的小臂,额前的碎发被水汽沾湿了,贴在太阳穴上。她听见脚步声抬起头来,看清来人之后,那双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亮得像有人在她瞳孔里点了一盏灯。她猛地站起来,手在围裙上胡乱擦了两下,脸上的笑意怎么都压不住,嘴角翘起来,眉眼弯下去,整个人像一朵被春风吹开的花。
“你来了!”她的声音里有种抑制不住的欢欣雀跃,像是等了很久的人终于等到了,连尾音都往上扬。
刘病已站在院门口,被她的反应弄得微微一怔。他本以为昨天的不辞而别会让两人之间生出些隔阂,他甚至做好了面对她冷淡或客套的准备,可她这副模样,分明是盼着他来的,盼得很急,盼得很真,像是一个人在沙漠里走了很久忽然看见了绿洲。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已经跑到他面前,仰着脸看他,睫毛在阳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眼睛里全是他。
“走,咱们出去玩,”她拉了一下他的袖子,又觉得这个动作太过亲密,赶紧松开,脸上的红晕深了一层,却没有躲开,反而大大方方地笑了笑,“我爹今天不在家,我娘去庙里上香了,我正愁没人说话呢。”
刘病已跟着她往外走,心里头的疑团越来越大。他昨日来提亲碰了壁,听说她定亲了去了未婚夫家,他失落地离开,她今儿见了面却只字不提昨天的事,反而兴高采烈地要跟他出去玩——这不像是故意回避,倒像是失而复得的欢喜。他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目光从她的眉眼滑到她的嘴角,又从嘴角滑到她那因为走得快而微微飘起的裙角,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他同一个讯息:她是真的高兴看见他,不是因为礼貌,不是因为无聊,是因为她想他。